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公证步骤
www.nj64.cn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公证步骤
一、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公证步骤是什么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如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权;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正接待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作用
1、有利于夫妻双方良好感情的维系
由于在婚前办理了财产公证,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中的一方也会在心里产生压力,即使是有钱了也不至于大手大脚,因为他(她)知道,如果这样做,很可能导致离婚,而在失去这段感情的同时,在经济上也不可能得到对方更多的好处。所以,在这样一个压力下,婚前财产公证对夫妻双方起到了一个约束的作用,有利于夫妻双方齐心共创美好家庭。
2、有利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一对情侣贫富悬殊且认识的时间也不长,那么,在结婚时,为了防止经济条件差的一方是为钱而来跟富裕的一方结婚,在婚前办理财产公证将是非常理性的做法。一旦将来发生争执,感情破裂,就不会为财产问题争吵,也不会使富裕的一方因离婚而失去过多的婚前财产。
夫妻互敬互爱,同甘共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有利于家庭和睦、社会安定,然而在现代社会,这是理想主义,它看完美,而实则隐藏着矛盾和纠纷。这样的一纸公证,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婚姻发生裂变时,即可按照公证内容,明确分配,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防止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在这个法治社会里,一切都讲究证据。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它可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当然,是否选择婚前财产公证,完全是双方当事人的选择。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于婚姻财产引起的纠纷问题呈上升趋势。
正是因为大多数的情侣在结婚的时候根本就不会想到有一天会为财产问题发生纠纷,只看到了眼前的幸福,而没有想到将来的麻烦,因此,大部分人根本不会去为自己的财产在婚前做一个公证。等到发生纠纷的时候,才发现为时已晚。总之,婚前财产公证对我们中国人来说还是一个比较新鲜的事物,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有助于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
4、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
离婚率逐年上升,而且大多涉及到财产纠纷。在离婚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当事人已就离婚达成了一致协议,只是因为无法就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而起诉到法院的。
在庭审中,特别是调解阶段,经常看到原被告及其亲属为了争取各自的财产份额而吵得面红耳赤,他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是因为在法庭上都是讲证据的,因此,在很多时候,有的当事人因为缺乏足够的证据而在财产问题上吃了亏,但是也是毫无办法,因为判决只能依法进行。
进行婚前个人财产公证,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就不会再为划分财产问题而发生纠纷,也就不需要起诉到法院,由此可见,婚前财产公证,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可能发生的财产纠纷,这样不仅方便了双方当事人,而且有利于社会稳定,还能够减轻人民法院的审判压力。
不管是出于更好的约束夫妻双方的关系,还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夫妻财产约定协议都可以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办理流程也非常简单,双方持有效证件资料去公证处填写申请单,工作人员审核无问题后双方签字,然后等待领取公证书即可。如果不方便亲自领取,还可以选择邮递的方式,非常方便快捷。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当婚姻走到尽头
当婚姻走到尽头,夫妻双方就离婚可能会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两人有分歧,就只有选择诉讼离婚的程序。而诉讼离婚的地点一般是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的所在...
·
我国国家赔偿的方式是什么?
我们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国家在各方面制度执行事务处理上也难免会有错误的,当发现错误时,积极面对,正确处理,这才是解决的最好方式。国家赔偿是我国对于所...
·
重庆离婚财产保全相关程序是什么?
所谓财产保全,是一种正当保护自己财产的法律途径。通常会在自己的财产遭受到威胁的时候而实施的一种保护措施。而所谓的威胁一般指公司破产偿还清算时,经营双方...
·
一、夫妻一方给别人财产的行为是否有效?
一、夫妻一方给别人财产的行为是否有效?把共有财产给别人的这种行为是无效的,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如果要追究的话,可以...
·
国家规定的丧假是多少天
国家规定的丧假是多少天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
·
离婚期间冻结财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期间冻结财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1、到法院起诉离婚的,起诉前、法院立案后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财产保全有诉前保全和诉讼...
·
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时,如果孩子由一方抚养,则另一方就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当支付的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孩子的生活时,我们是可以起诉要求变...
·
离婚案件中感情破裂的判断标准
以下四种情况应当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
·
离婚家庭暴力赔偿标准和规定是什么?
离婚家庭暴力赔偿标准和规定是什么?离婚家庭暴力赔偿标准和规定是: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婚姻法规定,因实施家庭...
·
想离婚如何放弃抚养权,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之中,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债权债务关系一直是难点问题。一般来说,双方会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若是有特殊理由的,也可以放弃抚养权,而指拥有孩子的探...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