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第三者怀孕重婚罪吗 重婚有以下几种情形:
www.nj64.cn
第三者怀孕重婚罪吗
重婚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可以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责任。
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二、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3、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构成重婚罪。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拘役缓刑对子女有影响吗?主要是什么?
拘役缓刑影响不大。缓刑是指对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人先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该刑罚,而是由特定的监督考察机构在一定的期限内对罪犯考察,根据其表现来决定...
·
起诉离婚有哪些流程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其实都是有一定流程的,而当事人就需要按照规定好的流程来办理,这样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最终才有可能解除夫妻关系。那一般起诉离...
·
反悔离婚协议书应该怎么办
离婚夫妻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其实该协议书并不是马上就生效了,而是需要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领取到了离婚证的,那该协议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此...
·
一、父母离婚孩子成年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一、父母离婚孩子成年的财产可以分割吗?父母离婚孩子成年的财产不可以分割,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
·
一、离婚过错方财产分割三七分对不?
一、离婚过错方财产分割三七分对不?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由双方平均分割;一方对婚姻破裂存在法定过错的,另一方可以提出赔偿要求,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过错性...
·
家属没钱赔直接拘留批捕了合法吗?
一、家属没钱赔直接拘留批捕了合法吗?家属没钱赔与直接拘留批捕是没有直接关系的,符合批捕条件就可以批捕,这是合法的。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刑事...
·
要求返还彩礼需要什么证据
一、要求返还彩礼需要什么证据在彩礼返还纠纷的案件中首先的一步就是要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一)这种状态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
·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法院不必然会判决你们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
·
一、无锡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
一、无锡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按婚姻法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
·
根据我国法律离婚男方应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当代社会,可能很多人对于离婚这个名词是比较熟悉的,但是至于离婚的具体流程如果没有亲身经历的人肯定是不太了解的,比如说离婚中比较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