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已备案的房子会被破产清算吗?

已备案的房子会被破产清算吗?

一、已备案的房子会被破产清算吗

不会的。

开发商面临破产清算不能清算备案的房子,因为房子已经在房管局进行备案,那么就是商品房的房产商,到房管局把原登记在他名下的预售商品房,改登记为已售商品房,并把买房者的资料也在房管局存档,把这已售商品房改登记到买房者的名下。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破产清算的程序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一般如下:

第一、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

2、制订清算方案。

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

4、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第二、了结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清偿公司债务。

第三、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破产保护究竟是什么?
    破产保护究竟是什么意思?一、什么是破产保护?破产保护(bankruptcyprotection)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


·破产重整对债务人有什么好处?
    破产重整对债务人有什么好处?一、破产重整对债务人有什么好处?依照破产重整的精神,重整一旦被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企业就可以获得继续经营的机会,企业暂时...


·破产清算民工工资赔偿怎么计算?
    破产清算民工工资赔偿怎么计算?一、破产清算民工工资赔偿用人单位破产,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由管理人进行调查并公示,在破产财产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之后,...


·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于破产吗
    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于破产吗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


·破产清算的原因一般是什么?
    破产清算的原因一般是什么一、企业破产清算的原因在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公司进行超负荷运转时,就可以倒闭。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是企业倒闭的直接原因。但是...


·公司怎么样才能宣布破产
    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依法由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2、法...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一)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一、流动性损失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业各类利益持有人手中的金融凭证(债券、银行债务、商业信用和股...


·破产撤销权的意义及适用范围
    破产撤销权的意义及适用范围一、破产撤销权的意义(一)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价值取向债权人依法自债务人处主张权利,获得债权的清偿,是民法所确立的社会秩序。...


·公司破产要给员工发补偿吗?
    有关企业的问题,最让人忧心的就是裁员、破产等问题。而对于企业破产,其实就是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当,导致的债务达到了企业最大权限,而且有可能已经超出,又不...


·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操作程序是什么?
    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操作程序是什么?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操作程序一、有限公司解散原因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解散原因有: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