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一、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

1、首先需要明确享有继承权的条件:

(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其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其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其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其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2、从以上可以知道,尽赡养义务不是享有继承权的必要条件,换句话说,未尽赡养义务也享有继承权。

二、未尽赡养义务可以少分遗产吗

未尽赡养义务可以少分遗产吗?答案是肯定的,而且需要强调的是,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具体的分析见下文: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2、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多分或少分: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现实生活当中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再进行继承的时候是可以少分财产的。但是这里并不意味着拥有继承权就一定完全丧失一点财产都不能够参与分配,毕竟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继承权主体。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代位继承与遗嘱的规定是什么?
    代位继承与遗嘱的规定是什么?代位继承与遗嘱的规定是代位继承是不能够适用于当事人所立的遗嘱当中的,因为我们国家的继承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只有在法定继承的这样...


·抚恤金是否可以继承
    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


·个人抚恤金可以继承吗?
    个人抚恤金可以继承吗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


·新婚姻法婚内继承遗产如何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


·2023年继承法新规顺序是怎么样的?
    继承法新规顺序是怎么样的?根据《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的规定,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


·放弃继承要满足哪些条件
    放弃继承要满足哪些条件一、放弃继承要满足哪些条件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


·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必须按遗嘱分吗
    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必须按遗嘱分吗一、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必须按遗嘱分吗?遗嘱有效的话就必须按照遗嘱分遗产,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


·继子女能不能继承遗产根据法律规定
    继子女能不能继承遗产根据法律规定,继子女就是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继子女也享有法律上的继承权。但继子女要符合继承权的条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子女能否继承
    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子女不能直接继承遗产。除非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在遗产还没有分割之前也去世的,可以由继承人的子女继承遗产,这种情况属于转继承。《最...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