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www.nj64.cn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一、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
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
5.填写贷款文件。
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
7.买保险。
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
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
10.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
11.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
12.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
二、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对象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并不是每个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对离退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持续缴存12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当前还在继续缴存。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4.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同意的担保方式。
5.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6.以上条件每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尽相同,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离退休职工,也就是说其对象的范围大于前者。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是比较常见的,对于相关事项的办理,应当严格按照上述具体的程序,并提交相关材料来进行认定,需要注意的, 必须在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不符合条件是无法通过审核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二房东转租商铺需要获得房东的同意吗?
二房东转租商铺需要获得房东的同意吗?二房东转租必须获得房东的同意,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
·
一、遗产房屋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一、遗产房屋过户手续是怎样的?(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
·
商品房买卖的网签与备案的区别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的网签与备案的区别是什么?一、商品房买卖的网签与备案的区别是什么?1.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
·
房产还在按揭离婚怎么分?
房产还在按揭离婚怎么分?房产还在按揭离婚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分割:由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婚姻期间偿还贷款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剩余未...
·
什么人是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作为人们生活的必须品,其在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在生活中,人们对自己是否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是很清楚,一些人以为他拥有使用该房屋的权利,就是房...
·
借名买房协议书怎么写 有什么用?
随着社会的进步,房子已经是成家立业的标配了,可社会上的故意炒房现象还时有发生。为此,政府制订了房屋限购计划,一人名下最多具有两套房子作为居住地。由此便...
·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如何办理?
新婚姻法公布实施后,对于男方婚前购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引起了许多女方的不满、有的甚至还产生了恐慌情绪,认为这项规定对于婚姻中的女方不够公平,因...
·
购房合同中会标注电梯品牌吗?
购房合同中会标注电梯品牌吗这个一般不会,但设计图纸上会有要求。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
·
一、如何办理房产的遗嘱继承公证?
一、如何办理房产的遗嘱继承公证?1、申请遗嘱公证(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
·
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情形有哪些
一、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情形有哪些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逾期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