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农村宅基地证件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一、农村宅基地证件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6、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二、农村宅基地证多久可以发证?

因全国各地宅基地确权进度不,所以宅基地确权证的发放时间也不一样。政府机关部门或者国家相关单位,一般是要等到所有确权工作全部结束的时候,才能够进一步进行审核,然后才可发放证书。按照正常情况,证书发放时间基本在确权工作完成后的1-3个月。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土地开发利用中的侵权责任纠纷怎么起诉
    土地开发利用中的侵权责任纠纷怎么起诉一、土地开发利用中的侵权责任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


·无证驾驶异地怎么处理
    异地无证驾驶的,驾驶人应当在交通违章地或者驾驶证核发地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无证驾驶将被处罚款200到2000元,并拘留15天,暂扣机动车。也就是说无证驾驶不...


·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继承是什么?
    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继承是什么?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继承法律规定认定时才会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被均分前去世的,才会有机会来收取被补充费收益...


·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一、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对于有关个人用地征地协议来说,绝大多数人可能还是不太熟悉。因此,写个人征地协议时要注意以下...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在城市里购买房屋,首先是开发商买了土地,然后在这片土地上修建房屋,我们再进行购买,那么对于农村来说,自己在自己的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应该怎么来进行买卖,相...


·人口土地使用权限是怎么样的?
    人口土地使用权限是怎么样的?土地使用者通常都享有土地使用权,但是土地使用权也有法律规定的使用权限,不同的土地甚至是不同的人口在使用土地时都有限制条件和...


·2023年征收土地流程是什么?
    征收土地流程是什么?国家作为境内土地的拥有者在收回土地的时候也要按照程序以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因为国家征地行为遭受损失,但老百姓并不了解相关...


·土地确权后农村耕地可以买卖吗?
    土地确权后农村耕地可以买卖吗?土地确权后农村耕地不能进行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也不能自由买卖,不过土地确权后承包权可以继承。1、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


·农村土地确权后,村委会“强征”土地他们的权利到底有多大?
    农村土地确权后,村委会“强征”土地他们的权利到底有多大?农村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生活保障,是农民的“命根子”。尤其是在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对于农民...


·异地怎么办离婚?
    异地怎么办离婚?异地离婚主要是指夫妻打算离婚,但一方或者双方不在婚姻登记地居住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离婚)和诉讼离婚(去法院离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