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继承父母的房子契税多少?
www.nj64.cn
继承父母的房子契税多少?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过户房产,需要缴纳契税,税率1.5%。1、法定继承不需要缴纳契税,但要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手续,非法定继承需要缴纳契税,赠予房产的承受人要纳契税.税率各省市在3-5%的范围内确定,各省可能不相同,计税依据为评估价值或税务核定价值。2、不享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只是针对购买而言的。3、另外要缴纳证书工本费28元、登记费80元、测绘费等(需要测绘的话)。4、按照评估价值或税务核定价值的0.05%缴纳印花税,赠予按偶然所得纳20%个人所得税,法定和非法定继承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未规定要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资源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第一条: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第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收契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根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来说,契税只需要缴纳1.5%税率即可。当事人如果需要继承父母的房屋的话,最好在父母生前则办理相关的赠与手续是最便宜点。如果是进行遗产继承的话,那么就需要缴纳契税,但是如果是父母去世之后是有法定关系继承的话则不需要进行缴纳。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其实在夫妻财产分割的这一块现金收入的取证要比房产
其实在夫妻财产分割的这一块现金收入的取证要比房产分割困难的多了,因为房产的分割无非也就是房产证的名字,婚前、婚后购买等这几个因素综合判断的。在房产分割...
·
婚前财产房子的界定相关法规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的人闪婚闪离,您都知道离婚要涉及到财产的分配,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现在我国实行新婚姻法,这对于这些离婚的人来说是非常有力的,这部法典中对于...
·
安置房是政府对被拆迁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安置房是政府对被拆迁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是对在政府进行城市规划过程中产生的被拆迁户所享受的有一定优惠的政策性住房。随着居住要求的变化,对房屋的需求...
·
新婚姻法房产所有权归属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夫妻双方准备离婚的,要拟定一份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财产中,房产应该是最主要的一个,离婚双方...
·
房产证副本怎么换正本
房产证副本换回正本的方法:房子抵押房本通常会放在银行,还完银行尾款后,应去银行领取解压材料,然后到房屋管理登记大厅去办理房产注销抵押,之后到银行取回房...
·
一、房产遗产继承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房产遗产继承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房产遗产继承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有: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
·
普宁市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普宁市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众所周知,拆迁补偿在我国主要是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采取置换房屋产权的方式,另一种是直接用经济进行补偿。目前由于各个地区...
·
如何写房产纠纷民事诉讼书?
如何写房产纠纷民事诉讼书?房产纠纷民事诉讼书原告:????????????,男,汉族,1970年9月14日出生,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
当今社会,由于房价居高不下租房成为多数人的较好选择,当我们签
当今社会,由于房价居高不下租房成为多数人的较好选择,当我们签订租赁合同以后,承租人需要按时交纳租金,出租人需要如实提供房屋使用权,这就是双务合同。在租...
·
用房屋抵押为他人担保贷款的限制
用房屋抵押为他人担保贷款的限制日常生活中,可能会涉及用房屋抵押为他人担保贷款,但不是说所有房屋都可以为他人进行担保,特别需要注意十类房产,是办不了贷款...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