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合同未履行前该如何终止

合同未履行前该如何终止

签订合同是很常见的,应该在合同签订后执行。如果一方想在合同未履行前终止合同,应该怎么做?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解决。如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他们可以协商签署另一份协议。如果双方都没有损失,可以协商终止合同。给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此外,根据法律,人民法院声称约定违约金应适当减少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考虑性能的合同,一方的错,和预期效益和其他综合因素来衡量根据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做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所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高于所造成的损失”。

因此,如果一方认为违约协议的违约率过高,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进行抗辩。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条件满足后,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不以自己的行为履行主要债务的;

(三)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

(四)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妨碍合同目的实现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损失,考虑合同的履行情况和当事人的过错。根据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预期收益等综合因素进行衡量,并做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所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高于所造成的损失”。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无偿代理合同和 有偿合同的区别
    无偿代理合同和有偿合同的区别一、无偿代理合同和有偿合同的区别划分标准: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得利益。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


·合同撤销权的8种情形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的8种情形是什么?合同是双方自愿设立的规定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只要合同一经签订,就受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在某些条件和情形下,双方签订的合同...


·货运合同怎样解除 如何解除货运合同
    货运合同怎样解除如何解除货运合同实践中,一般在货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就会涉及到解除合同的问题。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在出现特殊情况的时候,货运合同怎...


·赠与合同的解除有哪些法律规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赠与合同的解除有哪些法律规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比例是多少?
    一、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比例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出版社教材出版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出版社教材出版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出版社教材出版合同模板是怎样的编号:甲方:乙方: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协作出版的图书:(1)书名:〔原书...


·技术贸易合同的性质国家是如何规定的?
    技术贸易合同的性质国家是如何规定的?一、技术贸易合同的性质交易标的性质不同物贸的标的是有形的物质商品,易计量、论质和定价;而技贸的标的是无形的知识,...


·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自始无效吗
    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自始无效吗一、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自始无效吗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五十五...


·合同法解释三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法解释三全文的内容是什么这一次的主要内容是与合同法有关的,合同法的官方解释即为司法解释,包括司法解释一、二、三、四,这些解释对于合同法的理解是有...


·银行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
    银行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