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因拒绝加班被公司辞退合法吗?怎么维权

因拒绝加班被公司辞退合法吗?怎么维权

?现在许多公司加班已经变成常态,因为加班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劳动权益,并且长期加班的话有些员工也会吃不消,所以员工就会选择拒绝加班。员工拒绝加班之后,有的公司就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直接做辞退处理。

事实上,现在公司安排员工加班的首先需要找对方协商,只有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否则的话员工可以积极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

要是公司安排加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员工拒绝加班之后又被以违反规章为由辞退的,那么员工可以选择及时去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员工就这个问题去申请仲裁的,需要准备材料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具体就拿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接着写好劳动争议申诉书、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等,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另外,现在有员工不同意公司安排加班的,许多是因为公司没给加班费,导致员工也没有动力参与加班。事实上,公司安排员工加班的,加班费就按照下面规定来:

1、在劳动合同中做有约定的,就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员工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有集体合同的,并且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就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都没约定的,那就可以由公司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要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公司与员工要是没有任何约定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必须是以职工本人的月均工资为基础。

最后,其实现在除非是劳动法律规定可以加班的情况外,许多公司都会安排加班,一旦你不服从加班的,可以直接以规章制度辞退你,严重损害劳动者的权益,建议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并且这个时候也可以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合同,提出二倍补偿金的要求。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公司法人怎么退社保?
    公司法人怎么退社保?需要哪些手续?公司法人怎么退社保:有些公司法人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为员工办了社保之后会选择退去社保。亦或者员工要求公司以增加...


·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吗
    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吗一、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吗?可以,股东可以依据上市公司章程,起诉该上市公司的情形有:1、股东大会的决议违反法律、...


·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
    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公司里面的大股东通常情况下都是对于公司持有的股份份,对于这些股东来说,他们和一般的小股东所承担的一些义务是有所不同的,...


·两人为股东的公司章程怎么写?
    两人为股东的公司章程怎么写?一、两人为股东的公司章程怎么写?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以下简称...


·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隐名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隐名股东?《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


·合伙人办理企业解散协议内容是什么
    合伙人办理企业解散协议内容是什么?合伙企业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1.合伙企业的清算人一经确定,即应接管合伙企业及其全部财产,同时全面清理和核查企业...


·中小企业融资的必要性主要是什么?
    中小企业融资的必要性主要是什么其实中小企业在融资的时候,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就是几乎很少有投资者愿意把自己的金钱投给我国的中小企业。如果换位思考的话,各位...


·公司薪酬福利制度都做了那些具体规定
    公司薪酬福利制度是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制定的适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也是员工取得赢得利益的保障,只有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实施才能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否...


·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在岗期间本职工作严重失职或则发生滥用职权的情况就会被判处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根据所...


·私募基金公司跑路怎么办?
    私募基金公司跑路怎么办?一、私募基金跑路的维权1、综述投资者购买了失联、跑路的私募公司产品时,该如何追讨、维权?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王向宇律师从几...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