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www.nj64.cn
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一、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此外,我国法律也做了规定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本金。
二、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缴纳
对于非现场违章(电子眼、违停贴条)验车前不去交警大队处理无任何滞纳金,接受处理后15日内不缴纳罚款就会产生滞纳金。对于电子眼拍摄的非现场违章,只要在年检前去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并在开具的违法通知单15日内缴清罚款,就不会产生滞纳金。
三、缴纳交通违章滞纳金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公安部发布了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一条为 交通违法罚款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未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实际执行中,当事人一旦延迟交纳罚款,就可能出现加处的罚款数额大于原处罚款数额的情况。其中有相当多的人是因为不知道自己已经有违法行为被处罚,或因客观原因没能及时缴纳的。
公安部公布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的规定。
四、违章滞纳金怎么计算的呢?
1、现场开罚单的:超过15天不处理,由第16天开始收滞纳金,滞纳金为每天收取应缴纳罚款的3%,上限为不超过应缴纳罚款。
2、违章处理大厅开单:若是在处理大厅开的罚单,也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后,第16天开始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
3、电子警察抓拍的:需要先到交警部门确认罚单,自确认后计起15天不处理,由第16天开始以3%计算滞纳金,但根据规定,最终的滞纳金不会超过罚金总额,比如,罚款200元,逾期未交后的滞纳金总额不超过200元。
免责声明:文章违章滞纳金怎么计算的,最新交通违章滞纳金标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便修改或删除,另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本站无关。投资有风险,需谨慎。
以上,就是小编找到的有关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算的相关内容,如何计算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和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如何缴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登录我们的法律在线网站上咨询,里面有专业的律师会为您解答。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交通事故中造成终生残疾的赔偿项目包含哪些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中造成终生残疾的赔偿项目包含哪些交通事故中造成终生残疾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
·
一、交通事故人伤涉及的范围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人伤涉及的范围项目有哪些?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
·
交通事故的抢救费谁来承担
交通事故中导致人员重伤的,此时需要由专业的医疗团队对伤者做出抢救,尽力挽救其生命。而这时就会产生抢救费,那么实践中,这个交通事故的抢救费一般是谁来承担...
·
未交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如何请求
在如今的社会,虽然科技在逐渐发达,但是因为工伤的事故仍旧频发,而在我们以往的经验来看关于工伤认定的情况一般有多种,而对于没有交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工伤认定...
·
一、二手房交接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二手房交接需要注意什么问题?1、结清水电表账单大多数的房产上下家不需要办理水表过户手续。但在交房时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双方须要进行抄表读数,并按实际...
·
一、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查清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查清如何处理?近年来,在许多交通事故案件中由于事实不清或其他原因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公安交警部门很难确定双方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
·
校车超员入刑的具体规定
校车超员入刑的具体规定近年来,随着校车在全国的迅速普及,校车安全事故频发,给学生的生命安全带来重大威胁。但是,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正式实施有望改善这...
·
车损和划痕险的区别是什么?
购买了新车准备上保险的车主们一定很关心车损险和划痕险有哪些区别?该上哪个保险?其实这两个险种是完全不同的,车损险是车辆在行驶中与外部物体发生碰撞造成的...
·
原车主车卖了对方不过户怎么办?
原车主车卖了对方不过户怎么办?原车主车卖了对方不过户的解决方式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如果买家拒绝...
·
违反规则的校车超载找谁
违反规则的校车超载找谁我国大多数幼儿园都配置有专门的校车和司机,方便接送学生上下学。但是难免会存在由于校车或者是司机不够等原因,学校往原本坐满的校车里...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