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家政人员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家政人员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家政人员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可以约定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档或者约定的80%,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三、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计算?

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仍未订立的,则需每月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是法定的,但是除了法定内容之外,劳资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些其他事项,只要这些条款没有侵犯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受保护。家政公司不跟员工签合同的话,是要付补偿金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工伤抢救1个月后不算工伤了吗?
    工伤抢救1个月后不算工伤了吗?一、工伤抢救1个月后不算工伤了吗?只要被认定为工伤不管是抢救多久都会按工伤来进行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公司扣押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
    公司扣押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


·辞退员工补偿金平均工资包含哪些?
    辞退员工补偿金平均工资包含哪些?按照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以及奖金,津贴等。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


·古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标准是什么?
    古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标准是什么?古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标准是什么一级资质标准:企业资产: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专业一...


·无故辞退劳动仲裁请求提出后可以撤销吗?
    无故辞退劳动仲裁请求提出后可以撤销吗?无故辞退劳动仲裁请求提出后可以撤销,根据《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


·弱电工程维保合同怎么写?弱电工程维保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弱电工程维保合同怎么写?弱电工程维保合同范文是怎样的?弱电工程维保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维护小区弱电系统工程,为明确双方在维护过程中的权利...


·劳动合同应该怎么样订立
    劳动合同应该怎么样订立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


·一、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一、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效力是怎样的?1、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效力是受法律保护的,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在签订合同时...


·合伙企业是否可以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是否可以劳务出资(一)普通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被申请方联系不上怎么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被申请方联系不上怎么处理一、劳动争议仲裁庭审被申请方联系不上怎么处理> 第二十五条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将仲裁庭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