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合同诈骗法人不知情会被追究责任吗?

合同诈骗法人不知情会被追究责任吗?合同诈骗法人不知情会被追究责任,但是,追究的不是刑事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 退赔后有权向行为人追究。公司法人作为公司的法律人格的具现化拥有着巨大的权力同时也需要对公司的许多行为进行负责,公司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况法人反而不知情的时候,只能说法人对公司的控制并不完善并不是逃避责任的借口。二、合同诈骗的主要类型有哪些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包括: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接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逸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财物的。三、合同诈骗罪的认定(一)正确把握立案标准,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构成合同诈骗罪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骗取的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查明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或者骗取的财物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就不构成犯罪,只能按合同纠纷处理。(二)正确区分合同诈骗行为与合同纠纷的界限。四、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224条的规定:犯合同诈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231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对于公司内部职员在法人不知情的情形之下,诈骗获得资金的刑事案件,法人首先需要偿还诈骗金额给受害人,在法院审理结束该案件之后,可以向责任主体追责。也即法人必须要先解决外部纠纷,然后才可以在内部维护法人的权益。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是什么?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是什么?一、经济合同的签订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


·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为 年
    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聘用期间基本工资为元/月;另外享受岗位津贴,聘用期间第一年岗位津贴为元...


·门面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一、门面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一)
    门面合同违约金怎么算?一、门面合同违约金怎么算(一)门面合同违约方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合同诈骗罪刑法多少条作了规定?
    合同诈骗罪刑法多少条作了规定?合同诈骗罪在实践中经常发生。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但并不意味着签订了合同就不会遭受损失,有些犯罪分...


·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措施有哪些
    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措施有哪些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措施有哪些一、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明确合同管理的任务要想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风险,在合同的管...


·应付的购货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
    应付的购货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购货合同是指企业向供货商采购材料时候签订的合同。当购货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时候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的决定条件一般...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限制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限制条件有哪些?如果同一合同的双方互为债权关系,在某种情况下,是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不安抗辩权是权利人行使的一种权利,但不是在任...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什么的变更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什么的变更?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人的变更,具体包括以下含义:①合同权利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因此,权...


·诉讼代理合同法条规定的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代理合同法条规定的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


·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模板怎么写?
    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模板怎么写?一、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模板怎么写?托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