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签订离婚协议
www.nj64.cn
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签订离婚协议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一些重要的文书,协议离婚中是离婚协议书,而在诉讼离婚当中则是离婚起诉书。
离婚协议书的签订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将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2、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3、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违法了《民法典》的规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无效的。
4、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5、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6、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对于离婚这种身份行为不得再附其他条件和期限。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夫妻离婚案件抚养权归属问题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案件抚养权归属问题怎么处理?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
·
协议离婚后能毁约吗
协议离婚其实就是夫妻想要结束婚姻关系,而两人就相关事项进行协商之后办理离婚手续。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其实也就是签订一份合约。那么夫妻...
·
离婚后生小孩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生小孩补偿规定是什么?离婚后生小孩补偿规定是由双方当事人自主的协商,如因双方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
·
离婚财产混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财产混同法律依据是什么?离婚财产混同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上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但是根据其他的法律可知离婚家庭财产混同就是指家庭共同财...
·
新婚姻法对女性有利的规定体现在哪些方面?
婚姻法是调解公民婚姻关系,指导办理结婚、离婚及财产分割的重要法律文件,自实施以来,历经了多次修订。对于年轻夫妻来说,有必要对新婚姻法的知识有所了解,这...
·
一、婚前女子做生意结婚后财产分配是怎么分的?
一、婚前女子做生意结婚后财产分配是怎么分的?婚前女子做生意得到的财产是不能参与分配的,但是婚后这部分的生意盈利将会成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二、婚前财产注...
·
一般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在生活中的种种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婚姻也不例外解决婚姻问题需要依据婚姻法来解决,人们对离婚...
·
应该怎样变更子女抚养费
夫妻离婚后,一般都是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随着孩子逐渐长大,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等都会有所增加,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可能没办法...
·
夫妻离婚后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要是确定好房屋需要给另一方的话,那此时就需要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尽快的将房产过户给对方,以免日后产生什么不必要的纠纷。但如果离婚之后对方不配...
·
婚姻是一件神圣的事情
婚姻是一件神圣的事情,在婚姻中忠诚、互相信任是基础。可是在现如今社会中,灯红酒绿的环境下,难免会遇到各种诱惑,作为男人,尤其是事业有成的男人,各种诱惑...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