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冲动结婚后悔可以取消婚姻吗?

冲动结婚后悔可以取消婚姻吗?

  一、冲动结婚如何取消婚姻?

  1、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申请,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定后,将收回双方的结婚证,并将有效判决书送交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2、向婚姻登记机关取消结婚申请,应签发下列证明材料:

  (1)身份证、结婚证;

  (2)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签发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决证明当事人被强制结婚的判决书。

  婚姻登记机关认为胁迫婚姻情况属实,不涉及抚养、财产和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婚姻,结婚证作废。

  二、无效的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

  1、下列情况之一,婚姻无效:

  (1)重婚;

  (2)具有禁止婚姻的亲属关系;

  (3)在医学上被认为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

  2、如果婚姻被强迫,被胁迫方可以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被胁迫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禁止个人自由的一方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

  1、有权宣告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2、婚姻宣告无效或被撤销,自结婚登记之日起无效,任何一方均无权享有夫妻权利。

  3、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失败,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的原则作出判决。因重婚而无效的财产交易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双方的财产权。

  4、在同居期间出生的孩子必须遵守婚姻法中有关父母和子女权利的规定。

  5、人民法院在这两种情况下均不适用调解,应依法判决。一旦做出判决,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也不能对婚姻效力问题提出上诉。

  撤销婚姻肯定是有一定的条件,因此有关方面需要注意规定,使自己的权益的维护有重要依据,但从实际出发,有必要充分准备相关信息,所以当事人在处理这个问题。可以咨询相关人员,以尽量减少错误的发生。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民法典》婚前付了首付属于个人财产吗?
    我国《民法典》对婚前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做出了明确的划分与规定。而现在买房成了很多夫妻结婚前的选择,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如果婚前由一方付了首付,...


·离婚协议书女方不出抚养费如何规定?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制度,对于结婚,离婚都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来完成的。离婚,不仅要考虑到双方财产的分割,对于有孩子的家庭,还要面临这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法院判定抚养权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父母离婚,对于孩子的伤害是比较打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争议是比较大的。那么法官在判定抚养权的时候是以什么为标准呢?今天整理了关于法院判定抚...


·没拿结婚证女方退不退彩礼钱首先
    没拿结婚证女方退不退彩礼钱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


·分居两年我应该以什么样的形式提出离婚
    分居两年我应该以什么样的形式提出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宝宝2岁半离婚判给谁
    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审判实践,孩子两岁半离婚也可能判给男方,也有可能判给女方: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


·能对已经怀孕妇女拘留羁押吗
    能对已经怀孕妇女拘留羁押吗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如果当事人是怀孕妇女的,一般不进行刑事拘留,而是采取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


·离婚后剥夺探视权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剥夺探视权的条件有哪些?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


·法院判决离婚有怎样的程序
    法院判决离婚有怎样的程序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


·子女成年后起诉抚养费应该怎么做?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即使父母离婚后,双方仍应该对子女有抚养费支付的情况,但是如果孩子成年后仍未得到过父母的抚养费,子女可以根据...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