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并且需要存在违约责任的,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条规定,合同解除后,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样规定的理由是:1、合同解除不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使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不得请求赔偿损害,那么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受到的损害就无法补救。2、合同解除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恢复原状,那么非违约方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作准备所支出的人力、物力,以及为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就得不到补偿。3、在协议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受了损失,如果获利的一方不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受到的损害,不符合公平原则。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规定:“货物发运前,承运人或托运人征得对方同意,可以解除合同。承运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退还已收的运输费用,并付给托运人已发生的货物进港短途搬运费用;托运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付给承运人已发生的港口费用和船舶待时费用。”4、在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而解除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直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如果债务人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赔偿责任,他要么不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要么自己独享主张权利后而取得的利益,使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因此,合同解除后,确因一方的过错造成另一方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向受害方赔偿损害,不能因合同解除而免除其应负的赔偿责任。二、合同解除后是否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解除合同后是否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分别不同情况: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一般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一方当事人因他方根本违约或者经催告仍不履行义务而解除合同的,如果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如果溯及既往,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合同解除一般情况下都必须是存在着特定的情况,比如说已经发生的合同当中约定的解除的情形,或者是其中一方不履行以及难以实现合同的目的,则是解除之后的话需要承担一定的损害后果。那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所导致的,就不需要承担。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饮食服务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 合同模板都是可以拟写一个通用的
    饮食服务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合同模板都是可以拟写一个通用的后,按照各种需要签订合同的时候的具体情况才进行一定的调整就可以。餐饮服务行业经常需要签订的合...


·合同的抗辩权有什么特点?
    合同的抗辩权有什么特点?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经常会听到抗辩权这一个词语,您对于抗辩权也不是很能理解,抗辩权顾名思义其实是反抗辨别的权利,是发生在债...


·合同没写迟延违约金怎么处理?
    合同没写迟延违约金怎么处理?一、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怎么办?实践中,有的法院,有的法官认为,只要没有约定,就不支持逾期付款违约金。这样的判决是对...


·煤炭公路运输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煤炭公路运输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煤炭公路的运输合同,是在我国法律的允许下,双方符合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下签订的交易合同。其中还包括对于包装等等的...


·合同中需要写明违约金吗?
    合同中需要写明违约金吗?合同中不需要写明违约金,没有违约金条款的,在证明存在损失的情况下,也可要求相应的赔偿。具体如下所述: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合同书写格式要求具体有哪些?
    合同书写格式要求具体有哪些?合同书写格式要求具体有哪些一、页面格式与编码1、页面设置页边距为上下2.5厘米、左右3厘米,标准字符间距,行间距为多倍1...


·不动产抵押未成立则抵押合同有效吗
    不动产抵押未成立则抵押合同有效吗一、不动产抵押未成立则抵押合同有效吗?不动产抵押未成立的情况下抵押合同是无效的,不动产抵押成立的时间以登记时间为准,...


·签合同后毁约中介费能要回来吗?
    签合同后毁约中介费能要回来吗?签合同后毁约在对方存在违约的情况之下中介费能要回来,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合同评审管理程序范本?
    合同评审管理程序范本?包括哪些步骤?一、合同评审管理程序范本?1、目的为使公司接到新合同、新订单时能满足客户的需求,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接到...


·违约金在合同结算时如何处理?
    违约金在合同结算时如何处理?一、违约金在合同结算时如何处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违约金作了详细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