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家里的土地算婚前财产吗?
www.nj64.cn
离婚家里的土地算婚前财产吗?1、离婚家里的土地如果是属于婚前财产,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离婚的时候,必须要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作出一个合理明确的划分,婚后财产的话需要共同的分割,但是婚前财产就需要个人的,来进行取得就可以了,一般情况下土地这种财产性的收益也是属于个人财产的范围。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江西婺源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江西婺源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在婺源从事商品房开发的企业,可以通过出让、划拨和转让等方式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只有具备了土地使用权,企业才能合法使...
·
公司擅自变更注册地址
公司擅自变更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本来是不可以随意变更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和经营地点应该是一致的。如果是生产企业地址不一致的,需要去办理一个分支机...
·
集体应该怎么能办理土地使用证?
根据我国土地法的法律规定,个人或集体通过土地转让或出让获得土地使用权时,应当到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证明土地的使用权归自己所有。但是现在办理土...
·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权属关系怎么认定?
1.用地审批表成员登记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原则,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在申请宅基地时,集体经济组织会对农户的家庭成员进行核定,根据成员数确定使用面...
·
商铺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商铺永远是房产投资的重点部分,区域位置好的商铺也是投资人的必争之地,但是再好的商铺也有土地使用年限,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那么,商铺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
为什么必须选择挂靠地址?
为什么必须选择挂靠地址?一、为什么必须选择挂靠地址1、注册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必须填写一个公司注册登记地址;2、无办公场地的客户,租赁一个场地费用太高...
·
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
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生活中,在一些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写民事诉讼状,但因为我们平日对民事诉讼涉及不多,所以对民事诉讼状的书写知之甚少,那么...
·
监视居住的执行地在哪里
监视居住的执行地在哪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
·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设定和变更怎样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设定和变更怎样办理?在生活中,如果土地使用权的所有人发生产权转移的情形的话,是需要办理变更手续的。只有进行办理变更手续后才会受到法律的保...
·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铁山港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铁山港区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铁山港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南康镇、营盘镇、兴港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35...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