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刚买的二手房后要多久可以卖二手房没有规定买多久可以再卖
www.nj64.cn
刚买的二手房后要多久可以卖二手房没有规定买多久可以再卖,可以刚刚买了就卖都可以。不过要注意,由于目前很多人购买二手房都是采取按揭贷款的方式。因此,要是出售这样的二手房,就需要先清偿完银行的贷款才行。只要产权证的名字变更为买受人的名字了,那么想在想将房子卖掉都是可以的,只不过需要缴纳税费,办理过户的税费如下:1、个人所得税:1%(卖方出,满五年唯一一套住宅免征)。2、契税:90平方以下1%,90平方-144平方1.5%,144平方以上3%,二套房3%,买方出。3、营业税:5.6%(卖方出,满两年免征)。4、交易手续费:面积乘6元(买卖双方一家一半)。5、工本费:80元(买方出)。二、二手房交易中要如何规避交易风险?1、在签约前,一定要仔细勘察房屋的现状,房屋的竣工时间,建筑质量,房屋户型、朝向、通风采光条件、装修及配置的质量问题等。2、一定要明确不动产的产权性质,能否进行交易(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屋禁止交易)。了清楚不动产的产权状态,比如有没有取得产权证书,是否有抵押,因何抵押,抵押期限,抵押权人是谁,所涉债务有多少?如何清偿债务及解押?是否有租约,如有租约的租期到什么时间,怎么交接租赁关系等等。3、一定要见到房屋产权人本人,并了解不动产是否有共有人,是否有隐性共有人。(非产权人本人签名的会被认定合同无效)4、不动产的交易价格(也可以叫业主到手价),交易产生的税费怎么承担,交易过程中都涉及哪些费用,又该如承担?5、不动产办理交易过户的流程是什么,都有哪些步骤,交易双方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6、房屋的交接时间及交接方式,附属物品的交接等都要有明确的说明。7、就算是对于以上内容都双方都谈好了,也要经过仔细推敲用双方都能理解的文字叙述下来约定在合同条款之中(因为口头约定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对于还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交易,我们是需要后续另行办理税费(两次税费)等相关的一些手续,这个就是说涉及到两次交易的问题,而且在短期之内是无法进行交易,这里有个时间差和风险防范的问题,这个是作为二手房买受人应该特别注意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集资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集资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个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参加单位福利分房所购得且房产证上,但是购房费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房子...
·
一般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之间都会就租赁期限做出约定,但
一般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之间都会就租赁期限做出约定,但需要注意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租赁房屋的期限是不能超过20年的。而一旦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之后,...
·
一、店面房出租违约怎么写?
一、店面房出租违约怎么写?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
·
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协议书范本?
当我们个人的财力不够或者是不需要我们单方面承担所有价款的时候,我们可以与人合资购买房产。这种情况通常见于子女共同出资为父母购置房产,婚前共同买房,或者...
·
房屋的拍卖肯定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
房屋的拍卖肯定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那么,法院拍卖的房子税费如何计算,因为房子的买卖方式存在较大的差异,那么国家对于房屋的税费收取就会有着较大的区别,另...
·
离婚房子过户给子女有哪些流程?
夫妻双方产生无法调和的感情问题时,往往会选择离婚,离婚就涉及财产分配的问题,对于子女已经长大成人的中年一代人,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往往更加考虑子女,...
·
离婚后按揭买房手续是否需要借款人身份证件离婚后按
离婚后按揭买房手续是否需要借款人身份证件离婚后按揭买房手续需要借款人身份证件。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4项的规定,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
·
离婚时离婚房子必须分割吗?
近年来,随着离婚案件的不断增加,与离婚相关的问题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离婚房子必须分割吗?这个问题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
·
钢架厂房征收补偿是怎样的
钢架厂房征收补偿是怎样的厂房如果要进行拆迁,征收方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厂房拆迁的补偿项目比普通的房屋拆迁来得复杂,厂房的拆迁必然会涉及到对员工进行的安...
·
农村房屋遗嘱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
农村房屋遗嘱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1、注销户籍。农村自建房的继承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自建房评估。农村自建房继承评估公...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