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直系亲属继承的房产再出售要交税吗?
www.nj64.cn
直系亲属继承的房产再出售要交税吗?需要的,交纳房产总价(去除你得到继承时缴纳的税费)的20%的个人所得税,没有满五年还有总价5.5%的营业税,另外还有房产评估费(千分之六左右),以及契税(90平米以下1%。买家如果还有房就是3%),印花费工本手续费(200元)等。二、办理房产继承的步骤有哪些?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有关亲属继承房产的相关程序就是以上这些,亲属在获得继承的财产后,相关产权已经发生了变更,这时需要对相关房产进行出售的,是属于市场交易行为,并不存在免除相关税费的情况,具体情况可以签订房产交易合同来进行认定。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房屋交付使用满足什么条件
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签订了商品房购买合同之后,到了约定的交房日期,那么就应该准时进行房屋的交付。而这个时候也是有一定的交房条件的,那么房屋交付使用满足什...
·
担保公司抵押车出售
担保公司抵押车出售一、抵押车的基本定义抵押车说白了就是除了不能过户之外,其他的和正常二手车并没有什么区别。不过,二手车市场很少出售抵押车,购买这类...
·
离婚后女方拒绝交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之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应按月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具体的抚养费数额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没有达到一致,可以诉讼至法院,由法...
·
一、交通事故软组织伤会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软组织伤会赔偿多少钱?1、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及伤残等级来赔偿,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
·
交通事故致伤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致伤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原告要起诉,法院受理后会告知被告,调解不成法庭辩论终结就会判决结果。但被告需要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正常是法院在五日内...
·
视情况而定。职工发生交通事故死亡
视情况而定。职工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应该由交通事故的肇事者赔偿丧葬费,交通事故处理之后,不足以弥补社保赔偿的,社保才可以给予补偿,也就是说,不可以领取双...
·
交通肇事逃逸什么时候能重考驾照?
交通肇事逃逸什么时候能重考驾照?因肇事逃逸被吊销驾驶证的终身都不能再考了。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1条当中规定,造成交通事故以后逃逸...
·
9级交通伤残赔偿多少钱
如果不幸运发生交通事故了,最开始是先要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对本次交通事故有责任的当事人,是必须要给受害人赔偿损失的。出现了伤亡情况的发生,是有需...
·
大货车停运误工费是否由保险赔付?
大货车停运误工费是否由保险赔付?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对于伤者的误工费在赔偿范围内,对营运车辆的误工费属于简接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按交强险规定:...
·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公司之间或者公司内部有时候出于各种原因会出现转让股权给受让人从而将财产转让给受让人的现象。当发生转让股权这种事情的时候,有一...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