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一、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www.nj64.cn
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一、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①份额均等原则
按《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②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
③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
④适当照顾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按具体情况可以多分点遗产。
二、遗产分配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被继承人:______
继承人:______,系被继承人之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继承人:______,系被继承人之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继承人:______,系被继承人之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继承人:______,系被继承人之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被继承人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意外身亡,留下遗产尚未分割,继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妥善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为原则,合理处分被继承人遗产,不得侵吞、夺占或企图侵吞、夺占其他继承人的份额。
2、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利于被继承人孩子 成长原则,照顾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遗产范围内扣除 元作为孩子抚养费用。
3、各继承人承诺遵守被继承人遗书中的意思表示,签署本协议前后均不得违背遗书中所明确的内容。
4、各继承人确认,依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名下所有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二分之一属于被继承人之妻______女士所有;余下的二分之一作为被继承人遗产进行分割,各继承人继承此遗产的四分之一。
5、被继承人与其妻______之夫妻共同财产为:位于______房屋一套;位于______房屋一套;股票(被继承人死亡之日)市值______元;奥迪a6汽车(车牌:______)一辆;被继承人在______公司的股权价值;应收债权______元。
6、位于______被继承人的房屋归______所有,该房屋所欠按揭贷款由______偿还;位于______的房屋归______所有,该房屋所欠按揭贷款由______偿还;被继承人在______公司股权依据遗书归______所有。
7、应收债权______元归______所有;位于______号房屋归______所有。
8、为了充分发挥财产的利用价值,各继承人同意,在分割遗产后不再共有遗产或其部分。继承人______折价补偿给继承人_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继承人______、应分得全部遗产份额的差额,支付后,继承人不再享有继承被继承人其他任何财产的权利。
9、被继承人所负债务______元,由继承人______共同承担;为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所有开支共计______元人民币,从被继承人遗产中扣除。
10、本协议在______签署,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或与本协议内容相关的纠纷,由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协议一式六份,各继承人执一份,主办律师执一份,公证机构留存一份。
继承人: 继承人: 继承人: 继承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整体而言,法律上也没有绝对的规定过哪些人就必须要多继承一些遗产,比如子女跟父母的关系是最为亲密的,但子女不见的任何情况下都能多继承遗产,而且,遗产分配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则就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发放的丧葬费不属于遗产吗?
发放的丧葬费不属于遗产吗?丧葬费不属于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
·
遗产继承没有证据怎么办?
遗产继承没有证据怎么办?遗产继承没有证据只要是属于直系亲属就可以获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
·
继承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继承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
允许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
允许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夫妻遗嘱可以代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夫妻遗嘱可以代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夫妻遗嘱可以代写吗?遗嘱可以代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
·
孙子算不算法定继承人
孙子算不算法定继承人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死亡后他所拥有的财产,就是他的遗产,他的继承...
·
一、分遗产立遗嘱夫妻都可以参加?
一、分遗产立遗嘱夫妻都可以参加?分遗产立遗嘱夫妻都可以参加,从实质意义上来说,共同遗嘱必然是指共同遗嘱人将其共同一致的意思通过一个遗嘱形式表示出来,形成...
·
关于代位继承有哪些特征
代位继承有哪些特征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
·
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民...
·
一、遗产分配原则?
一、遗产分配原则有哪些(一)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法定继...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