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怎样有权继承老人的财产 一、怎样有权继承老人的财产?

怎样有权继承老人的财产

一、怎样有权继承老人的财产?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二、哪些人有权利继承老人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哪些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在司法实践中,因涉及被继承人的法律关系和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非常的多,但并不是所有的涉及被继承的权利利益都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具体的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包括以下内容:

(1)与合同当事人的人身密切相连的债权不能作为遗产。

(2)与特定人身相联系的债务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

(3)国有资源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4)死亡补助金是指死者因受侵权伤害或工伤等致使死亡后,由侵权人或死者所工作的单位等给与死者近亲属和被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其中被抚养人包括对父母的赡养、对配偶的扶养和对子女的抚养等。死亡补助金产生与死者死亡之后,因此它不可能成为死者生前遗留的财产,所以不属于遗产。

在老人还没有去世的情况下谈不上财产的继承,除了法定继承人和老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之外,正常情况下,其他无关人员不管怎么样都没有权利去继承老人的遗产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遗赠扶养协议女婿继承的应该怎样书写
    遗赠扶养协议女婿继承的应该怎样书写一、遗赠扶养协议女婿继承的应该怎样书写甲方(遗赠人、被抚养人):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乙方(受赠...


·遗产超过20年怎么办理
    遗产超过20年怎么办理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自继承开始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民法通则》第137条也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


·什么情况下没有遗产继承权
    什么情况下没有遗产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无论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还是为其他目的而杀害,只要是有故意杀害的行为,便是一种严重...


·父亲去世叔叔有继承权吗?
    父亲去世叔叔有继承权吗?叔叔是有继承权的,但必须按照顺位继承的顺序来进行,根据《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


·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关系是什么?
    一、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关系是什么?赠与税是自然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时,依法对赠与财产应缴纳的税款。赠与税的征税客体是赠与的财产,除包括赠与人无法赠送给他...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包括什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包括什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


·应该怎么办理股权继承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不过股权被继承后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才可以确认其股东资格,那到底当事人应该怎么办...


·发放的丧葬费不属于遗产吗?
    发放的丧葬费不属于遗产吗?丧葬费不属于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哪些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


·遗产法全文对遗产的处置做了哪些规定?
    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由继承人继承的私有财产,关于遗产的的继承法律做了明确的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由自己支配,在公民去世之后由继承人依法进行继承,只有符...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