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加班工资计不计入经济补偿
www.nj64.cn
一、加班工资计不计入经济补偿
不计,经济补偿金按照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工资计算,加班费是不包含在内的。经济补偿金应以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计算基数。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恶意将本应计入正常工作时间的收入计入加班工资,以达到减少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则应将该部分“加班工资”计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二、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的概念不同。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解散该用人单位或者解除劳动者时,对劳动者给予的经济补偿。而经济赔偿是指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时,给予对方的一种赔偿,或因劳动者的过错造成公司损失时,对公司损失的补救。
2、两者适用的法律不同。经济补偿的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经济赔偿则是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的约定。
三、 哪些情形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1、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单位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赔偿金每个人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因为经济补偿金是根据个人的工资和工龄计算的,所以每个人的情况都是有差异,大家不用进行因为没有任何的意义。如果对经济补偿金有疑问的,可以找用人单位亲自核算一下,错了及时更改。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对工伤鉴定不服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尽管说我国的工伤鉴定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和鉴定技术,一般来说,鉴定的结果是比较正确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如果对于鉴定的结果不满意的话,也是可以依法申请二次...
·
哪些单位用工要签订劳动合同
相信各位劳动者都清楚,工作过程中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对自身利益做出一个保障。但实践中也不是所有的单位用工都要签订劳动合同,究竟哪些单位用工要...
·
聘用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聘用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广大的劳动朋友们,在进入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时候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都是会签订一份聘用劳动的合同的,但是有时候劳动朋友会遇到在聘...
·
工伤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赔偿有时间限制吗?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申请认定,那么员工本人可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申...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农民工看病保险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农民工看病保险是什么样的?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农民工看病保险是什么样的?针对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给出农民工工伤...
·
连续病假工资该如何计算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一、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二、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
·
工人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代社会,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员工受伤的情况十分多,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工伤就是骨折,您都知道,工人骨折工伤用人单位是要根据鉴定情况进行经济上的赔偿...
·
公司突然解散,如何赔偿员工
公司突然解散,如何赔偿员工(一)一般劳动者的补偿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额外发一...
·
弱电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有哪些
弱电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有哪些现代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电气,电气工程是国家建设的重要部分。我们的生活也已经和电息息相关,电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应用非常广...
·
醉驾缓刑单位会解除劳动合同吗?
醉驾缓刑单位会解除劳动合同吗职工被判处缓刑的,单位可以据此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