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未成年人强奸罪如何判定?
www.nj64.cn
未成年人强奸罪如何判定?要对未成年人强奸定罪,就必须准确的了解强奸罪的犯罪本质,即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犯罪的对象为妇女,包括未满十四周岁的。行为方式为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只有准确的了解强奸犯罪的构成要件,就能解决大部分未成年人强奸的定罪问题,但同时还要注意不构成强奸罪的特殊情形:(一)、如何正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1、针对的犯罪主体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2、衡量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要同时构成三个要件,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法当罚性。如双方是恋人关系或其他关系发生了性行为,没有强迫,完全是出于自愿,对于这样的越轨行为,我们只能通过道德手段加以纠正。3、必须是偶尔、而且是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解释使用的“偶尔、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是给司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留有一定的空间。二、未成年人犯强奸罪如何量刑未成年人在一般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但是在某些国家的定义上是指未满二十周岁的公民。对未成年人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果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其实施强奸行为,则构成强奸罪,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情节轻微不予刑事处罚的,则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未成年人构成强奸罪和普通人构成强奸罪是一样的,行为结构,模型都是相同的,只不过主体存在不同,一个是成年人,一个则是未成年人,在量刑上可能会稍微减轻处罚。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网络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网络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对网络诈骗的处罚往往也就是按照《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不过此时需要考虑到实际的数额和情节,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
·
拘役六个月缓刑两个月是什么意思?
拘役六个月缓刑两个月是什么意思?”拘役六个月缓刑两个月“的意思是:被判处拘役六个月,但暂缓执行,对其实行社区矫正,并有两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并要根据在两个...
·
一、醉驾判缓刑的条件?
一、醉驾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下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1)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未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未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未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1、销售伪劣商品罪未遂的量刑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寻衅滋事罪立案后还能调解吗
我们知道,构成寻衅滋事罪后,公安机关往往会立案进行侦查,如果公安机关立案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不愿意走刑事诉讼程序,想要私下进行调解,可以吗?对于寻衅滋...
·
认罪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民事主体来说,在触犯了刑事法律的规定之后,一般是会受到较为严重规定处罚的,对于民事主体,在遇到他人实施犯罪行为之后,不管是否导致了自己的权益受到侵...
·
两起情节轻微绑架罪能判多少年
和平年代也会伴随着不和平的因素,就如马太效应中提到的相关内容。拉大的贫富差距可能让一些底层人民滋生了违法乱纪的念头。穷怕了是一种什么体验,生活优越的人...
·
生产假药罪既遂标准是什么?
生产假药罪既遂标准是什么?一、生产假药罪既遂标准是什么?生产假药罪既遂标准是达到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所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以算作犯罪既遂,生产、销售...
·
失职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失职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一、失职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主体不同,玩忽职守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
·
哈尔滨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人问各个地方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虽然我国《刑法》是做了统一具体规定的,但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也允许各地高院结合本...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