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只发了拘留证要关多久?
www.nj64.cn
只发了拘留证要关多久?有拘留证一般会不超过拘留15天,合并处罚不超过20天。拘留分三种: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最少一天,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刑事拘留:最少一天,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司法拘留:最少一天,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也就说,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不超过14天。《刑事诉讼法》还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即在特殊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37天。二、刑事拘留的具体适用是:(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综合上面所说的,拘留证一般就要被拘留才会给的证件,但对于拘留会存在多少的时间就要看实际的案件情况,我国的拘留有行政的名留、也有刑事的拘留、还有司法的拘留,执法人员就会结合不同的情况来确定天数,从而不同的案件情况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怎样对非法持有枪支罪量刑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枪支,拒不交出,构成了非法持有枪支罪,就要量刑处罚。那么,怎样对非法持有枪支罪量刑处罚呢?换言之,在实...
·
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刑多少年
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刑多少年1、构成集资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构成集资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刑讯逼供罪如何认定
不少办案人员,为了自己能够获得立功的表现和及时获得办案结果,会采取一些特殊的手段,对涉案人员采取一些非法的肉刑逼供等手段,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不允许的,其...
·
销售假药少量是否构成犯罪
销售假药少量是否构成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行...
·
犯罪未遂犯罪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犯罪终止的区别是什么?一、犯罪未遂犯罪终止的区别是什么?区别:犯罪终止,是犯罪分子已经完成整个犯罪行为,并造成了犯罪结果的发生。犯罪未遂...
·
刑事责任年龄从哪天开始算
根据规定,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之前,要求行为人达到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通常情况下要求行为人已满16周岁,那这个刑事责任年龄从哪天开始算呢?对此,我们整理...
·
一、驾驶员第二次醉驾怎么判刑?
一、驾驶员第二次醉驾怎么判刑?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刑事赔偿的复议期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的复议期规定是什么?刑事赔偿的复议期规定是两个月时间。刑事赔偿复议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或复议...
·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期限
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出现适用以及执行,原因在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的法制体系,同时也决定了在刑事案件的审理当中我国的法制实行两审终审制...
·
关于拘留期限最长为多少天?
关于拘留期限最长为多少天?一、关于拘留期限最长为多少天?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如果超过了拘留期限可以去...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