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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伤害缓刑是否有可能

一、涉嫌故意伤害缓刑是否有可能?故意伤害罪是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只有造成轻伤害,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可以判刑缓刑。因为缓刑只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 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4、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2级以上(含2级)伤残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5、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 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8条定罪量刑; 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63条定罪量刑。法院判决缓刑不能单纯的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罪名确定,因为故意伤害的量刑最轻的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可是致人重伤的话,量刑就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了,这样的话是绝对不可能争取到缓刑的。因此,还是必须要结合故意伤害行为给受害者身体造成的具体影响和犯罪情节,才能决定是否适用于缓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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