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结婚前的准备及流程是什么?

一、结婚前的准备及流程是什么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提交4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三)、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四)、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双方自愿结婚;

(六)、当事人提交4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七)、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即:

内地居民: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香澳台港居民:

(1)、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台同胞回乡证;

(2)、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3)、经港澳台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登记结婚流程—结婚登记的程序: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四)、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五)、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六)、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七)、颁发结婚证。

登记结婚流程—颁发结婚证:

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附件2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4、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5、祝贺新人。

上文即办理登记结婚证的一个详细流程,不仅需要在民政机关有一个领取结婚证的流程,大家还会在婚礼上有一个繁杂的流程,而在民政局中顺利完成结婚登记的程序后,当场即可发放结婚证件,不用改天再来领取。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老婆有外遇要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老婆有外遇要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进行?老婆有外遇要离婚财产分割首先是协商一致分割,其次是平均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


·是否存在超生落户还收社会抚养费
    早年为防止人口的快速增长我国制定计划生育政策,如果超生早育都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现如今颁布的二胎政策已经开放了生育,那么是否存在超生落户还收社会抚...


·如果结婚后发现老婆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


·评标专家受贿案处罚标准是什么?
    政府部门采购办公用品,涉及金额较大的,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有的不法企业想拿到供应商资质,在评标的时候向评标专家行贿,让其做出有利于自己企业...


·房屋价格上涨,卖家反悔,法院能否判决继续履行?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要有一个正确的导向,这就是要使合法有效的合同继续履行,以维护交易的安全性及合同的稳定性,维护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2.法院对...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因我国《婚姻法》对非法同居与重婚采并列规定...


·法律规定骗婚行为是诈骗罪吗
    骗婚行为是诈骗罪吗婚姻诈骗俗称“骗婚”,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他人钱财的行为。婚姻诈骗,往往是以择偶难的中青年或离异者为对象,以结婚为幌子,诈骗受害人钱财...


·一、不请律师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不请律师可以起诉离婚吗?起诉离婚需不需要请律师?对于部分面临离婚抉择的当事人来说,是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这个困惑,原因主要在于两方面:听别人说,谁先...


·一、夫妻离婚抚养费要给多少钱?
    一、夫妻离婚抚养费要给多少钱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


·强制执行抚养费需要多久才可以拿到钱?
    一、强制执行抚养费需要多久才可以拿到钱?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要看实际的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