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法律上如何申请分居离婚
www.nj64.cn
法律上如何申请分居离婚
我国婚姻法中没有申请分居离婚的这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首先,双方当事人离婚动机和目的应该合法,不能用离婚来规避法律,达到其他个人目的。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诉讼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分居满两年是诉讼离婚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我国婚姻法中没有申请分居离婚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那也就用不着写分居离婚的申请了。
分居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法律上在对分居离婚的事实认定,都是对夫妻相关非正常行为的一些证明材料来确定的。而且在解决这类事件时,法院审理是需要申请诉讼方提供充分的证据,并且对于夫妻间的分居等事实都是有着时间规定的,该时间的最低要求是两年。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协议离婚不配合探视权应该怎么办?
探视权指的是离婚之后,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拥有行使探望孩子的权利。但是实际上,很多夫妻离婚之后探望权的形式并不是特别的顺利。因此很多人都想知道协议离...
·
离婚后可不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可不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可以。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
·
遭遇被人骗婚了怎么处理才正确
遭遇被人骗婚了怎么处理才正确?被人骗婚了应该到公安机关报案,骗婚属于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
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吗彩礼钱怎么办?
一、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吗彩礼钱怎么办?没有结婚证不构成夫妻关系,不需要办理离婚,彩礼需要退还。没有办理结婚证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结婚,其实是同居关系。不用...
·
我国结婚条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相信对于当今社会的婚姻关系,我国生活当中的绝大多数的年轻人都是非常熟悉的。当今时代的婚姻关系基本上都是建立在男女双方自愿平等,有感情的基础之上的。另外...
·
福建独生子女补贴怎么领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具备以下条件:(1)夫妻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有生育能力,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2)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包括多个子女中只存活一...
·
对于抚养权没登记离婚小孩可以法院判吗?
对于抚养权没登记离婚小孩可以法院判吗?对于抚养权没登记离婚小孩可以法院判吗??不可以,抚养权判决建立在夫妻离婚的基础上。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
·
如果离婚女方分多少财产?
如果离婚女方分多少财产?一、如果离婚女方分多少财产?离婚可以分到多少财产这个是没有具体的标准;婚后所得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就应该平均分配。...
·
离婚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夫妻离婚若一方不同意或者在离婚相关事情上面无法协商一致的话,此时就只能选择诉讼方式离婚了。而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时候,就需要起诉的一方提交书面的起诉书...
·
起诉离婚如何办理,要满足什么条件
说到起诉离婚如何办理的问题,其实也就是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具体的离婚手续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具...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