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什么是破坏交通设施罪?
www.nj64.cn
一、什么是破坏交通设施罪(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概念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 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所谓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是指交通设施已经交付使用或者处于正在使用之中,而不是正在建设或正在修理且未交付使用的交通设施或已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如果破坏的是正在建设、修理而未交付使用的或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则不构成本罪。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航只、航空器 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行为人的破坏行为必须足以使火 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而实际上的倾覆与毁坏结果并不是本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两种后果:一种是可能发 生的后果;另一种是已经发生的后果。只要造成两种后果之中的任何一种后果,都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如果行为人的某种行为不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 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则不构成本罪。本罪属于危险犯,其犯罪既遂并不要求必须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实际结果,而是以具备法定的客观危 险状态为标志,即破坏行为只要足以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本罪既遂。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破坏交通 设施会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危险,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状态的发生。犯本罪的动机多种多样。如出于报复泄愤,图谋隐害,嫁祸于人,贪财图利等。这些 不同的个人动机对构成本罪并无影响。二、破坏交通设施罪如何处罚、判几年根据我国刑法,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从我国刑法对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规定来看,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具体实践中,必须准确把握破坏交通设施罪和其他犯罪行为之间的区别。因为我国刑法对各个犯罪行为都有不一样的处罚标准,如果一旦被错误定罪,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将受到难以估计的损害。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交多少钱?
一、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交多少钱(1)广东: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
·
没处理交通违规的罚款会怎么样
没处理交通违规的罚款会怎么样在有交通违规行为的情况下,需要对违规的驾驶者做出具体的处罚,而常见的交通违规处罚就是罚款和扣分,其中缴纳罚款有一定的时间限...
·
劳动合同法年满60岁可以不交五险吗?
一,劳动合同法年满60岁可以不交五险吗?从我国现在的法律规定看,在劳动法中只是规定了不满十六周岁的雇佣童工问题,但是没有规定年龄的上限,这也是为了体现一个...
·
交通事故工伤鉴定理赔的原则是什么
员工因公出差,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的必经之路遭受到交通事故的话,理论上来说属于工伤的范围,但是相比于在原工作岗位发生工伤的这种情况,在工作岗位以外的其他地...
·
发生车祸误工怎么开证明
发生车祸误工怎么开证明?发生车祸误工证明的话主要就是收入证明和工资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
·
法院罚款不交结果是什么
法院罚款不交结果是什么?如果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不主动缴纳罚金,法院应当强制追缴。如果当时无力缴纳或者隐匿财产不予缴纳,法院什么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
交通鉴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多少钱?
交通鉴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多少钱?交通事故中伤残的可以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在实践中赔偿是依据伤残鉴定结果确定数额的,一般来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终结...
·
交强险包括哪些内容,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交强险包括哪些内容,交强险的赔偿范围道路上每位车主都会买交强险,但是很多车主都不知道交强险包括哪些内容,所以,一发生交通事故就找保险公司理赔,但是有些情...
·
预售商品房交付要满足什么条件
预售商品房交付要满足什么条件一、预售商品房交付要满足什么条件关于商品房的交付的法定条件,如上述法律法规一般规定为“验收合格”,“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
·
婚后买车新婚姻法是怎么说的?
很多年轻人结婚后,都会买房买车,现在小汽车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当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的时候,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像房产、汽车都是比较重要的固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