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徐州抚养费标准年如何规定的?
www.nj64.cn
一、徐州抚养费标准年如何规定的?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相关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三、变更情况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当夫妻双方在婚后出现了感情问题或者其他的意外情况后,双方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在离婚时也是需要将子女的抚养权以及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时没有获取抚养权的一方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用的,抚养费用也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和双方经济水平来确定。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男方离婚前财产怎么分配?
男方离婚前财产怎么分配?应当坚持公平平等的原则进行,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
·
善意取得的定义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转让人将其有权占有的他人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交付或登记于买受人名下,如买受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并支付...
·
本来结婚
本来结婚,然后生孩子,有一个美满的家庭然后好好地生活是一件让别人羡慕的事情,但是如果离了婚就不在幸福,并且非常痛苦,还要付抚养费,那么离婚后怎么向法院...
·
婚姻法中婚姻诈骗无效婚姻吗
婚姻法中婚姻诈骗无效婚姻吗?诈骗婚姻为无效婚姻,婚姻登记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由于骗婚行为是违法行为,若结婚登记行为目的不是为了结婚,而是为了骗取财物...
·
离婚财产怎样分割,分割应注意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往往都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财产的分割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很多人都问过我们,离婚财产分割时,到底应该怎样分...
·
分居达到两年是否可以自动离婚
诉讼离婚中,要是满足了分居离婚的条件,那么法院自然会判决夫妻离婚。而这其中很多人认为只要夫妻分居达到两年的时间,那就可以自动离婚。那从法律上面分析的话...
·
一、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一、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1、支付抚养费的项目:《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有以下几点需要...
·
分居不联系多久可以算自动离婚
分居不联系多久可以算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拒付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夫妻双方离婚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比如说房子的分割问题以及比较重要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抚养费是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父母给与孩...
·
离婚夺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
离婚夺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