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案子如何裁定债权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案子如何裁定债权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样,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对债权人并不具有约束力。因为按照《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财产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债务的转让得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而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更是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对债务作出约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虽然约定其共同债务只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在我国的相关离婚案件中,相关的债券裁定的需要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关的办理。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类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进行办理。属于相关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债务,应及时的进行共同偿还,偿还这类债务。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借条没有还款时间可以吗?
    借条没有还款时间可以吗?借条没有还款时间是可以的,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


·在我国欠网贷钱死了还用还吗
    现在有很多的网贷平台都已经被国家强制性地关停了,因为网贷自开始盛行了以后,有不计其数的大学生甚至是研究生就是因为欠了好几十万元的网贷,最终选择了自杀的...


·债权债务互换协议
    债权债务互换协议一、债权债务互换协议签订主体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债务置换的双方,分别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一般是政府和银行等机构。二、债务置换是什么...


·欠钱没有钱还被起诉了怎么办?
    欠钱没有钱还被起诉了怎么办?1、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


·起诉后债务人还是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起诉后债务人还是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1、双方协商请求延期还款债务人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想要按时偿还债务,但如果因为公司破产或个人没钱还债等原因无法...


·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有哪些方式?
    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有哪些方式?第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


·如果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儿子吗
    如果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儿子吗?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含义与关系1、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


·传销罪赃款处理应当归谁?
    一、传销罪赃款处理应当归谁?传销罪赃款处理,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参与传销活动,发展下线取得的非法收入,其违法所得应当退还,参与传销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其...


·2023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2023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一、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


·一、其中一方欠款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其中一方欠款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其中一方欠款一般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欠款是因为赌博、贷款、请客吃饭、购买奢侈品等行为导致的是不可以申...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