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法院国家赔偿申请书要写明哪些内容

一、法院国家赔偿申请书要写明哪些内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法院国家赔偿申请范本


赔偿请求人:×××, ,族,现住×××,电话:×××。


赔偿义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事实根据和理由


此致×××


赔偿请求人:×××


年×月×日


二、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


(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请求人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如果没有律师,以个人的力量申请国家赔偿的败诉率是很大的,这跟我国的行政和司法部门没有太过于严格的区分是有很大的关系的,司法部门独立的办案权利或多或少的会受到行政因素的干预。申请书固然格式非常的简单,但申请书当中申请国家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是很重要的,自己写不好的情况下最好让律师写。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冲动结婚后悔可以取消婚姻吗?
    冲动结婚后悔可以取消婚姻吗?  一、冲动结婚如何取消婚姻?  1、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申请,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定后,将收回双方的结婚证,并将有效判决...


·被批捕什么时候通知家属?
    一、被批捕什么时候通知家属?检察院不会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家属。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是30天,报请检察院后7天内回复公安(批捕、取保候审或者释放),...


·怎么申请无效婚姻 哪些机关有权宣告婚姻无效
    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要是男女在申请登记结婚的时候,其中一方或者双方都不完全满足规定的结婚条件,如年满没有达到规定等等,那此时即使爱去虚假手段领...


·怎么才算婚姻诈骗犯罪?
    怎么才算婚姻诈骗犯罪?1、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


·离婚分财产时按什么原则分
    离婚分财产时按什么原则分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那么离婚怎样分割财产?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1、协商处理...


·一、离婚一年还可以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一、离婚一年还可以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吗?离婚一年后,不负责抚养的一方想就更孩子抚养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


·父母离婚,怎么确定哺乳期孩子抚养权归属
    当父母的感情破裂继而走向离婚的时候,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往往成为双方争夺的焦点。而此时,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未成年子女来讲,该如何判抚养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


·结婚10年离婚财产法律怎么判的
    现如今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更多的自主意见,从离婚率的不断上升就可以看出来。离婚现象的普遍让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那么结...


·离婚判决不要抚养费之后还能要吗?
    一、离婚判决不要抚养费之后还能要吗?离婚自愿不要抚养费,离婚后是可以索要抚养费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特别是在承担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情况恶化...


·协议离婚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协议离婚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同时也是很多夫妻会首先选择的离婚方式,这也可以被称为协议离婚制度。那么您知道协议离婚制度都有哪些内容吗?我们将在下...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