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年限有哪些规定
www.nj64.cn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年限有哪些规定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
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大家都知道土地是有一定的使用权限的,并不是说,进行一次性买断。不同的土地,使用年限也是不一样的,如果土地年限到期了,那么是可以进行办理续签的手续,应该是在到期的前一个月进行办理,办理之前最好咨询一下相关部门需要带什么资料。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修高速公路,由于工程较为浩大,故而不可避免的有时会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在土地被征收...
·
小区的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小区的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一、小区土地房产证如何办理?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一)、应提供的材料:1、大...
·
随着我国的房价突飞猛涨,我国的房地产已经成为经济的重要一部分
随着我国的房价突飞猛涨,我国的房地产已经成为经济的重要一部分,随之增长的就是租赁市场,我国的很多人租金都是自己的一大笔支出,而商业房租更是水涨船高,同...
·
新农村建设征用农民耕地,不予补偿是否合理?
一、新农村建设征用农民耕地,不予补偿是否合理?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农村土地进行建设的,是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的,所以不予补偿是不合理...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一、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的日子,即产权。登记之日...
·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纠纷案件呈逐年大幅上升趋势,主要包括:房屋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纠纷案件呈逐年大幅上升趋势,主要包括:房屋产权纠纷,城镇商品房屋买卖纠纷,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房屋租赁纠纷,房屋抵押、典当纠纷,房地...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怎么写?在农村中,有很多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土地,有些不用的土地会拿去给别人承包出去。土地承包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
·
四川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四川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公路,对于一个城市的发展是极其重要的,随着四川省的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要被征收来进行修路,征地工作的进行势必就要做好...
·
征地拆迁暂行条例全文
征地拆迁暂行条例全文征地拆迁暂行条例全文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
·
重庆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重庆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2013年7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很多重庆市市民因为未及时关注等问题,仍然对重庆市征地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