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追讨债务的注意事项与有效方法
www.nj64.cn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家经常会存在着资金不够使用的情况,因此我们会有向自己的亲朋好友进行借钱的行为,这时我们与亲朋好友之间就形成了民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当然,也可能是我们借别人的钱,有可能是别人来借我们的钱。那么当别人借我们的钱之后,却迟迟不肯偿还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进行追讨债务呢?首先,我们需要进行明确的是在,当初我们在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时候,也就是民间借贷关系的时候是否有签署有借据借条。借据或者借条上是否对于还款日期进行了规定,如果借条上明确写明了还款的日期,那么,在这个日期到来之前,我们是不可以进行主张追讨债务的。只有当还款日期到来之后,才可以进行追讨债务。并且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第二,如果我们在签订借据借条知识,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我们可以随时主张要求对方偿还债务,此时对方应当及时偿还我们的债务,如果对方不及时进行偿还的话,我们可以选择诉讼,向法院起诉来追偿债务。在追讨债务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下列几点:1、一定要注意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过了诉讼时效之后进行的诉讼,虽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如果对方进行诉讼时效抗辩的话,那么将导致起诉方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所以,在追讨债务的过程中,一定要关注诉讼时效。所以一定要在诉讼时效还没有经过的时候,进行诉讼,者将直接阻断对方的诉讼时效的抗辩,这是保障诉讼成功的有效手段。2、是时刻关注债务人的资金流向。债务人的大额资金流向一定要注意,防止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进行转移,进而导致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出现。当事人一旦发现债务人有进行资金转移的行为的,可以及时向债务人主张偿还债务。3、关注债务人的动向,看债务人是否有不偿还债务的倾向,以及债务人会不会“跑路”。追讨债务的时候,我们采取的有效方法可以由以下几种,1、有效的利用第三方公权力。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向法院进行诉讼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提供相应的证据。在法院进行诉讼,主要看的是证据的,证据充足胜诉的几率就大一些。2、利用公关方法来进行追讨债务。公关的方法实质上就是,自己进行一套有目的,有计划的催收行为来改变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的态度。当然,在使用这种方法时一定要注意。手段和方式千万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而导致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3、多向债务人主张偿还债务。这样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有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计算,有时也可以方便我们取证。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债权人会议公告如何写
债权人会议公告如何写一、关于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其权利范围和行使方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主要是决议职...
·
非公开公司债券分期发行的条件
非公开公司债券分期发行的条件一、什么是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经济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经济法中是怎么规定的1.发行对象(1)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仅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每次发行...
·
这个债权债务怎么算
这个债权债务怎么算一、债权债务清查前,应该先进入清算企业清算账务处理的步骤为:编制解散的资产负债表;核算清算费用;核算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核算及收回账...
·
欠钱不还家财提前转移完怎么办?
欠钱不还家财提前转移完怎么办?欠钱不还家财提前转移完若是有证据的吗,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恶意转移财产的界定,法律当中有很清楚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
·
欠钱不还怎么办名下没有财产
欠钱不还怎么办名下没有财产?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债务人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
·
如果借钱无借条怎么办?
当事人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
·
欠钱法院要求还钱被告扔迟迟不还怎么办?
欠钱法院要求还钱被告扔迟迟不还怎么办?欠钱法院要求还钱被告扔迟迟不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冻结他的所有的银行账号,把他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
·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
·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协议书该怎么写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协议书该怎么写公司注销,代表在法律意义上,公司已经解散,没有办法再继续经营。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公...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