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交通事故人伤全责怎么赔偿?
www.nj64.cn
一、交通事故人伤全责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纠纷尚未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就涉及到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垫付问题。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1、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由于现行的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因此当抢救费用超过此赔偿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由此可知,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二、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道理交通安全由于意外性强,突出性高,所以很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在事故发生后,应当第一时间对伤员进行法治,并向公安机关报警和保险公司报险,根据保险公司的保险赔付规定,一般情况下,在不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情况下应当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如果超出了赔付额度则由当事人进行赔付。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车辆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
车辆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在日常生活中,您买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方便自己的出行,但是不管自己开车到了哪里,我国的交通法在我国各地都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有些...
·
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事故赔偿纠纷的处理,不仅仅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是可以申请有交警部门居中调解处理的。那具体说到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您知道实际的程序是怎样的吗...
·
机动车牌照可以更换吗,上牌手续是什么样的?
机动车牌照可以更换吗,上牌手续是什么样的?一、机动车牌照可以更换吗现在牌照是终身制,汽车上牌照后不可以更换牌照。除非过户后可以重新办。但新牌属于购车人...
·
一、醉驾不去交警队会吊销吗?
一、醉驾不去交警队会吊销吗?处理醉驾的交警大队会主动吊销醉驾人的驾驶证。吊销驾驶执照,无须本人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
·
商业车险出险一次明年多少
商业车险出险一次明年多少出险费用?一、出险次数与保险优惠之商业险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在商业保险方面的,汽车出险次...
·
交通事故认定无责是否也要赔偿
在交通事故做出赔偿之前,一般需要先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当事人根据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来实际划分事故的赔偿比例。那要是此时交通事故认定无责...
·
交通事故赔偿期限一般是多久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话,那么作为肇事的一方就应当根据自己在此次事故中的责任,对受害人做出相应的赔偿。但进行交通事故赔偿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那...
·
光票托收一定要提交汇票吗
光票托收一定要提交汇票吗?一、什么是光票托收光票托收(cleancollection)指债权人仅向托收行提交汇票、本票、支票等金融单据,委托其代为收款。跟单托收...
·
超过24小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要及时报警,保护好现场,等待交警进行现场勘察,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超过24小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可以进行吗?交通事故的...
·
天津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
天津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虽然每一位朋友都不希望遇到交通违章的情况,但是有一些意外总会有人遇到,那么在天津,交通违章罚款要如何交呢?相信这是很多天津的朋友...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