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或者是因公负伤的
www.nj64.cn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或者是因公负伤的,为工伤,所在劳动单位需要对职工赔偿,在进行赔偿之前,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包括对劳动者劳动能力的鉴定和伤残等级的鉴定,这些关系到具体赔偿的数额,对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来讲非常重要。那么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呢?关于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如果是单位申请工伤的认定那么必须在发生工伤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如果是个人申请工伤的认定那么必须是发生工伤之日起1年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是必须经过治疗痊愈出院之后并且已经取得了工伤认定书才可以去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也有时限。受害者在出院之前已经做了工伤认定的,那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在出院后的一个月之内;如果受害者做工伤认定是在出院之后做的,那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在做出工伤认定书那一天开始计算一个月之内。在发生工伤事故那一天起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那一天起的三十天之内,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单位没有在这个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那么受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自行申请,时限为从受伤那一天或者是被鉴定为职业病那一天开始的一年之内。在这个过程期间,报告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样有利于及时的调查取证,也对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有利。发生事故之后,其用人单位应该尽快的将受伤的职工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且应该垫付工伤的医疗费。等待工伤认定后,符合规定的工伤医疗费可以向其社保机构申报核销或者定点医疗机构记账。除了抢救之外,受伤的职工还必须到就近的工伤保险约定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属于抢救范围的,可以等到起伤情稳定之后再及时转到工伤约定医院机构进行治疗。发生了工伤事故之后,其用人单位必须在30日内向其所在的社保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超过了申请期限,那么申请前的有关费用都要由用人单位来负担。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多少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需要对受伤职工作出相应的认定,看究竟是否真的属于工伤范畴,之后才好按照相应的规定来进行处理。一般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是向统...
·
工伤三级解除劳动关系能获得赔偿吗?
若工伤员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劳动法,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根据伤残等级支付补助金。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根据过去的事实劳动...
·
解除无期限劳动合同赔偿金有上限吗?
解除无期限劳动合同赔偿金有上限吗?1、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有上限。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论是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解除无固定期限劳...
·
工资条丢了该怎么办
工资条丢失一般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但是对于解决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与原单位产生的劳动纠纷有着一定的影响,对于需要工资条办理贷款的银行办理业务也会带来不必要...
·
个体工商户应该如何开发票
1、个体户如果需要代开发票,凭你的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对方出具的《付款证明》、双方签订的合同等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发票。2、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
·
一、不服劳动仲裁结果怎么办?
一、不服劳动仲裁结果怎么办?劳动者对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
·
不服省级工伤鉴定怎么办?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
·
工程变更索赔时间限制有哪些?
工程一般在工程开始之前就会提前计划好工程项目。所以如果出现工程项目变更,这时候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去修改,所以法律规定工程变更可以获得索赔,那么工程变更...
·
在工伤认定中哪些不属于工伤
在工伤认定中哪些不属于工伤一、在工伤认定中哪些不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
·
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算?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