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第三者责任险险误工费赔偿需要提供什么

第三者责任险险误工费赔偿需要提供什么

由保险公司对车险理赔误工费进行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对于误工费的确定和计算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的,所以,受害人需要进行误工费的理赔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

1、受害人单位所提供的员工证明。

2、受害人单位所提供的工资证明,如果受害人已经不在该单位工作的话,也可以提供该受害人在交通意外事故发生之前三个月的工资收入金额的证明。

3、医院所开具的证明,主要内容是需要多长时间进行休养,期间无法进行劳作等。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前两项证明材料是需要单位进行盖章的,否则将无法进行误工费的理赔事宜。

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依据和赔偿标准

(1)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依据中国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处理。

(2)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核定赔偿金额。

①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

赔款=责任限额×(1-免赔率)

②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责任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3)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指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且事先未征得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擅自同意承担或支付的赔款。

三、什么是车险

1、概念

机动车辆保险,即汽车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它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不断发展成熟。

当前,除了国家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所必须购买的交强险,其它机动车保险分为两大类。这两类保险一共包含两类基本险种:一类是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事故险,另一类是车主自愿投保的附加险,主要包括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险种。

2、发展状况

随着经济的发展,机动车辆的数量不断增加。当前,机动车辆保险已成为中国财产保险业务中最大的险种。机动车辆保险已涵盖汽车危险事故的大部分,中国交通部已强制购车人员购买机动车辆保险,以保证在车祸事故中,受害人正当权益得到保障。比如交强险就是以保证第三方的权益为目的险种。而中国比较有名的汽车保险公司有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人保财险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如果是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要根据相关法规按照保险的合同和规定进行处理,根据保险中载明的责任和限额还有核定的赔偿金额进行赔付。之后如果超出限额的赔付时要按照责任限额进行计算。正常是应赔付的额度乘以免赔率再减去一。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是什么建筑工程是全国都在不断兴起的行业,但是许多建筑工程的风险、危机甚至是惨剧暴露在人们的面前。可见我国对于建筑工程安全的相...


·工程材料检验报告有有效期吗
    工程材料检验报告有有效期吗一、工程材料检验报告有有效期吗一般没有有效期,检测报告都是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各个项目检测的,如果所要检测的工程材...


·辞退员工补偿金平均工资包含哪些?
    辞退员工补偿金平均工资包含哪些?按照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以及奖金,津贴等。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


·在诸多劳动工种中,目前有很多对劳动者安全都是有极大风险的,稍
    在诸多劳动工种中,目前有很多对劳动者安全都是有极大风险的,稍有差池便会受到伤害。当我们在工作中受伤时,为了保障自身利益都会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那么...


·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一、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二)适...


·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
    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一、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管用。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当地...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规范是什么?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规范是什么抹灰这一个步骤是一个房屋建成不可或缺的关键步骤,这一步骤的工程质量检验关系下到一步骤工程的实施。包括垫层、基础、外加搭设、...


·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如何划分?
    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如何划分?在当今社会工程质量的问题已经是频频发生,而工程质量直接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一个工程由设计、开发、施工、监理、监督、检测等...


·关于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哪些影响因素
    工程质量也是在整个工程全部都竣工以后才逐渐形成的,所以只要是负责任的建筑单位基本上都知道,在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当中就要避免相关的因素导致质量出现任何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