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玻璃幕墙在建筑完成的时候,是要对玻璃幕墙进行工程验收的,只有符合验收标准的玻璃幕墙才是安全的。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以下,关于玻璃幕墙验收标准的相关知识。玻璃幕墙的验收,具体包括下面这些内容。(一)首先玻璃幕墙以及玻璃幕墙的铝合金构件,在结构上面应该是符合横平竖直的标准,在玻璃幕墙的表面,不应该有划伤等痕迹存在,同时也不能有其他的缺陷存在。在玻璃幕墙的外表,不应该存在变形,或者是任何的突出。在焊接的接口处,焊接之间的缝隙不应该超过标准的缝隙距离,标准的缝隙距离是一毫米,规定的标准是焊接的缝隙之间,应该用镀锌钢板进行填充。牛腿铁件与玻璃幕墙之间的连接,是要做到防震的效果,因此防震的胶垫要做好,焊接的钢件之间的缝隙,还应该做到刷涂防锈漆。与混凝土或者是砌体接触的部分,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去刷沥青漆,沥青漆的厚度要符合的标准是,要达到大于100um这样的厚度标准。(二)玻璃在安装的时候,同样要符合规定的标准,玻璃与尤骨之间是要存在间隙的,在玻璃幕墙的上下左右的空间,都应该存在这样的间隙。同时,还要注意玻璃幕墙不要被污染,因为玻璃幕墙需要有一侧进行镀膜处理,在镀膜的时候,容易对玻璃进行污染。玻璃幕墙安装好后,应该在外表看上去是平整的,不会出现翘曲这种不符合规定的现象。在进行橡胶条的嵌塞的时候,橡胶条之间的接口处,要用密封胶进行处理,保证橡胶条的接口处是严密的,同时填充的密封胶应该是严密的,这样从外表来看,密封胶处理过的地方是光滑平整的。最后在玻璃幕墙的层间处,防火以及保温材料,这些都不能遗漏。如果工程质量是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就需要对工程进行重新的返工工作,然后再重新的进行验收处理。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一般会采取以下这些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工程经过检测之后,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这个时候经过设计单位的核算之后,确定该工程项目可以满足工程结构上面的安全标准,并且能够达到使用的目的,这个时候,可以准许对工程进行验收处理。如果该工程师属于分部的工程,工程里面的质量不能够符合验收的规定标准的时候,经过设计单位的核算之后,认为可以通过反击的方式达到预想的标准,那么对该工程需要找出质量责任,然后再经过工程施工一方,以及负责工程设计一方,还有对工程负责监理等相关部门,采取协商的处理之后,如果都同意对工程进行补救措施,关于工程的相关费用也进行了明确之后,就可以采取协商文件的方式,对工程进行验收。在协商文件验收处理当中,责任方负责承担相应的经济上面的经济损失。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工作未签合同被辞退赔偿吗
    一、工作未签合同被辞退赔偿吗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


·退休人员工资怎么样算
    退休人员工资即养老金。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


·一、追尾的士有没有误工费,要求误工费是合理的吗?
    一、追尾的士有没有误工费,要求误工费是合理的吗?追尾的士是可以要去对方赔偿误工费的,这一做法是合理的。如果追尾的事故对方是全责,如果人员有伤害,并且住院...


·劳动关系解除代通知金是否会支付?
    劳动关系解除代通知金是否会支付?单位应当支付。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代通知金”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第二种是在《劳动合同法》中的第40条规定的,是...


·一、签劳动合同后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一、签劳动合同后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签了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签了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离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


·怎么获取工伤保险待遇
    怎么获取工伤保险待遇一、怎么获取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


·单位解雇员工没有提前30日通知,就需要多支付其一个月的工资吗?
    单位解雇员工没有提前30日通知,就需要多支付其一个月的工资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是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是什么内容?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是什么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方式...


·工作后,公司会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大家每个月都会缴纳一定的金
    工作后,公司会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您每个月都会缴纳一定的金额。但因为我们平日对相关领域涉及不多,所以会存有很多疑问。而且每个地方政策不同,缴纳的比例也...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