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江苏省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精神损失赔偿多少?
www.nj64.cn
一、江苏省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精神损失赔偿多少?
江苏省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的情况下,精神损失赔偿一般为5万元。一般来说,交通事故中会按伤残等级赔偿,按每一级5000元计算。一级伤残的一般为50000元。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二、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a.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b.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
c.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残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但有关精神损失的赔偿则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协商决定,因为精神损失的赔偿相对人身伤残的赔偿来说,更难于认定和确定,由于伤残赔偿类型和程度对伤残等级的影响非常多,在具体的司法认定实践中,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认定。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交通违章后怎么处理 违章怎么交罚款
机动车驾驶者在被发现有交通违章行为之后,那自然就是要严格按照规定来对其进行处罚的,实际对违章行为处罚常见的就是扣分和罚款。罚款自然需要当事人按时去交纳...
·
车内有人算违章停车吗
只要机动车未按照规定停放,就是属于违停,与车内有没有人没有关系。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人寿交强险赔偿范围限额是什么?
大家肯定对于交强险都是有着了解的,交强险是我们国家规定的车辆必须要缴纳的保险,交强险的保障内容是有很多的,交强险其实是可以通过人寿保险进行缴纳的。人寿...
·
漏税超过五年可以不交了吗
不可以。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
交通事轻微伤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轻微伤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交通事轻微伤赔偿标准如下:交通事故轻微伤,伤者可以要求医疗费,营养费与误工费等。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
·
醉驾又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什么处罚?
醉驾又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什么处罚?1、《刑法》对醉驾的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什么时候出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发放时间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
·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不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不赔偿怎么办?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
·
车辆去哪年检
车辆年检去车管所以及车管所指定的车辆年检站。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6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
·
交通事故打官司的费用是多少?
(一)诉讼费:1、案件受理费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