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往家保姆劳动合同范本具体是什么?
www.nj64.cn
往家保姆劳动合同范本具体是什么
往家保姆劳动合同范本具体是什么
甲方(用工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派遣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了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与人数
1.甲乙双方约定合同期限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如双方没有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在《劳务派遣续订确认书》签署后自动按整年度延续,依此类推;
2.派遣人员人数及名单以每月实际发生和结算单载明的为准,并由双方共同核定增减变动。
第三条 服务地址
第四条 甲方承担的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派遣费占每月固定费用的 %;
2.每月固定费用的计费方法:
(1)以实际派遣人数为依据,按照每月 元/人的标准计算,包括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劳保等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每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为依据;
(2)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派遣人员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的规定代发,并书面通知乙方代发数额,代发数额从固定费用中扣除;
3.甲方于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述费用;
4.其他费用
(1) 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2) 工会经费及残疾人保障金;
(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含职业病)后,先由甲方垫付医疗、赔偿等法定费用,在工伤认定之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或者依法报销。
第五条 岗位和时间
1.岗位描述:
2.工作时间:
甲方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派遣人员工作时间,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支付派遣人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六条 甲方权利
1.派遣人员如有提供虚假身份证、学历证、履历等其它证件或乙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2.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变更派遣人员并作合同背书: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的工作要求;
(2)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委派期满,派遣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派遣人员劳务报酬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
4.出资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派遣人员约定与培训有关的违约责任,并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在乙方不反对的情况下实施;
5.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向其索赔,对方有义务给予协助;
6.有权在派遣人员入职前核查其身份证、学历证及各种资质资格等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
7.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六条2.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派遣人员的,应提前30日书面向乙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停止委派或更换派遣人员;
8.对拟派遣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有知情权;
9.根据双方约定的工作岗位安排派遣人员的工作;若有变动,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劳动合同的范本是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制定的,但是在生活中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了解,否则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出现的损失,但是在生活中,此类问题的解决大部分是有所属的企业进行制定的,因此自己还是需要多加注意其中的规定。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解除劳动合同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用分公司的名义解除劳动合同。不过用人单位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
·
工伤职工退休后旧伤复发的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职工退休后旧伤复发的待遇是怎样的?工伤职工退休后旧伤复发的待遇是需要在旧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还有就是护理费用等都需要照常的来进行发放,当然了,如果...
·
企业辞退员工会一次性结清员工的工资吗?
企业辞退员工会一次性结清员工的工资吗?一、企业辞退员工会一次性结清员工的工资吗企业辞退员工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时一次性结清。《中华...
·
实际工作中,相信大多数人都有过签订劳动合同的经历,但是对于劳
实际工作中,相信大多数人都有过签订劳动合同的经历,但是对于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您往往并不十分了解法律上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保证,同时也是...
·
工作半年有年假吗
至少工作一年才有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工作满了10到20年的年休有10天,但是要注意,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是不能算...
·
半月板损伤算工伤吗
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
哪些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哪些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对停发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都有明确的规定。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工伤...
·
违约金是否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违约金是否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不过,《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
·
在我国工伤鉴定没下来能辞职吗
日常生活当中,各种天灾人祸总是难以避免。很多人在遭受工伤以后,会及时的申请做工伤鉴定,但是,做工伤鉴定是需要一定的时间才可以拿到结果的。但是,可能在这...
·
工业土地使用证年限有多久
工业土地使用证年限有多久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