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注意,否则很可能会在事后引发纠纷。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的规定,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1、基于防止合同纠纷、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考虑,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如果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又确实发生了房屋租赁的事实,比如自然人之间的一些短期房屋租赁行为,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只要有证据可以证明,人民法院就个能以没有书面合同为由而拒绝受理该合同纠纷。

2、房屋租赁合同,特别是较长期限的具有商业行为的房屋租赁合同,除了合同的一般条款之外,一般而言应具有这样一些条款:

(1)应约定房屋租赁的期限。具体包括房屋交付期限,租金交付期限以及租赁的起始时间。

(2)应约定房屋租赁的用途。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特别是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应约定房屋租赁的价格。一般而言,房地产税、土地使用费等应由房屋所有权人缴纳。承租人代为交纳的,应在租金中扣除。对于租赁双方共用同一个水表、电表、煤气表的,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分摊费用的方法或比例。

(4)应约定房屋租赁期间的修缮责任。就一般情况而言,房屋的外部结构部分及附属设备的维修由出租人负责,房屋的内部装修由承租人负责,但若有约定,也可以由出租人负责。

由于以上这些条款都是在房屋租赁中容易发生纠纷的事项,因而应当写明。

3、尽管房屋租赁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但为了加强国家对房屋租赁行为的管理,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列房屋不能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行为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法律中规定出租房屋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就必须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自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其中也就有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这是对自身利益保护的一种措施,显然也是很重要的。另外对于租房的期限上限也有要求,明确规定了是不得超过20年的,但是允许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后双方续签。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在我国政府回迁房可以买吗?
    在我国政府回迁房可以买吗?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


·一、夫妻婚前买房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夫妻婚前买房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房产是共有的债务就是共同债务,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婚前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这是债权人...


·商品房预售合同单方毁约怎么办?
    商品房预售合同单方毁约怎么办?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是指因商品房预售合同条款自身的缺陷或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合同履行迟延或履行不能等而产生的纠纷。包括因预...


·房屋被强拆要维权有什么技巧?
    房屋被强拆要维权有什么技巧?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一、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1、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抵押的。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


·开发商违约怎么退房
    在商品房交易的过程中,其实购房者和开发商出现违约情况的可能性都是比较大的。但要是开发商违约的话,则此时作为购房者可能会要求退房。那现实中,开发商违约怎...


·房屋租赁的情形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许多人租房是为了自住,但
    房屋租赁的情形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许多人租房是为了自住,但也有一些人租房是为了开办企业。为了保障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合法权益,租赁双方会对房屋租赁中的一...


·本人不方便管理出租房屋时可委托他人代理或委托中介公司出租。委
    本人不方便管理出租房屋时可委托他人代理或委托中介公司出租。委托他人时应签订详细的房屋委托出租合同,写明委托事项、房屋信息、出租意愿、房主信息、收款细则...


·房产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怎样的?
    买房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一项比较大的开支,但是有时候我们会发现自己精心挑选,倾尽所有积蓄购买的房屋却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而在主张自己权益的时候呢,通常却需...


·房产证抵押贷款没还清可以出售吗
    房产证抵押贷款没还清可以出售吗?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不能办理更名如果是按揭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房子,进行个人交易的话,是不能办理房屋产权更名的。那么什...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