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森林过失失火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森林被称为是地球之肺,所以不管是为了我们自己的健康,还是为了以后子孙后代的发展,我们都要保护森林资源,让森林中的资源可持续的发展。所以我国刑法中为了保护森林,特意制定了一个关于森林失火罪的规定来对于那些破坏森林的行为作出一定的处罚。森林过失失火罪的立案标准:关于森林失火罪情节的轻重,在法律上并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但是在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管辖标准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如果有人过失失火而造成的森林火灾中火灾的面积,达到了林地面积两公顷以上的行为或者是在火灾中导致有人员出现重伤,死亡的情况的话应该立即立案,如果有人过失失火而造成的森林火灾中火灾的面积达到了林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行为或该火灾导致五人以上重伤,有人死亡的情况视为重大案件。如果有人过失失火而造成的森林火灾中火灾的面积达到了林地面积的五十公顷上范围或者造成两人以上的死亡情况视为特别重大案件。根据我国刑法中第115条中的规定。如果有人不小心引发森林火灾,并造成一下六种情况之一的其中一种情况的发生,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六种情况分别是:第一种情况是由于过失引起的森林火灾,导致三人以上的公民发生死亡情况;第二种情况是因为过失行为导致引起的森林火灾造成了十人,即十人以上的重伤死亡情况;第三种情况是因为过失行为导致引起的森林火灾造成了100万以上的直接财产损失;第四种情况是因为过失行为导致引起的森林火灾,烧毁了30户或30户以上的公民住房,造成了50万以上的直接财产;第五种情况是因为过失行为而导致的森林火灾造成了有林地面积50公顷以上的过火范围,或者是造成了特殊林地与防护林地十公顷以上的过火面积;第六种情况是因为过失行为而导致的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的均受到重大负面影响的行为。损坏的居民屋与直接财产损失,虽然没有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金额,但是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比如当地的生产,教学,生活等均受到重大负面影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中第115条的规定,如果有人不小心引发了森林火灾,并造成了一下三种情况之一的任意一种情况,都属于情节较轻的是森林过失失火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三种情况分别是:第一种情况是公民因为过失情况引发的森林火灾导致一人以上的死亡情况或者三人以上的重伤情况;第二种情况就是因为公民过失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导致直接造成了30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第三种情况就是公理,因为公民过失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导致烧毁了15户,在两公顷以上的行为。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法条竞合绑架罪的对象是什么?
    法条竞合绑架罪的对象是什么?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法条竞合的,适用从一重罪处罚规则,法条竞合是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


·一、盗窃商业秘密罪没有造成损失还会被判刑吗?
    一、盗窃商业秘密罪没有造成损失还会被判刑吗?盗窃商业秘密罪没有造成损失还会被判刑,《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


·打牌被持刀抢劫如何处理会判刑吗?
    打牌被持刀抢劫如何处理会判刑吗?会进行判决的;《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侦查羁押期算刑期吗?
    根据法律规定侦查羁押期算刑期吗?根据法律规定侦查羁押期算刑期,羁押根据最后所判决的刑罚不同,折抵刑事不同。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


·《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对醉驾的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


·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吗,免于刑事处罚和缓刑有什么区别
    不少人的观念里面,认为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被认定为犯罪的话,那么就要对行为人判刑处罚。那究竟行为人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吗?关于这个问题,本文整理了大量...


·当事人在检察院认罪是陷阱吗?
    一、当事人在检察院认罪是陷阱吗?如证据不充分,确定犯罪行为,可以在检察院签订认罪书。在我国检察院与法院有较为清晰的区别,前者是法律的监督机关,主要负责...


·销售假药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销售假药的犯罪构成是什么?(一)主体本罪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


·指南针刑事诉讼法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惩治犯罪,量刑的重要法律,它有很多关于刑事犯罪的内容以及相关规定。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相关法律制订部门也对刑事诉讼法做了相关的修改...


·对于非法跟踪能判刑吗?
    对于非法跟踪能判刑吗?一、对于非法跟踪能判刑吗?根据案件的性质来定,一般是不会被判刑的。跟踪别人涉及到侵犯对方隐私权,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但是否...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