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偷税漏税1.5万会判刑吗?

偷税漏税1.5万会判刑吗?

一、偷税漏税1.5万会判刑吗?

偷税漏税1.5万会判刑,偷税漏税罚了150万可能就不会追究刑责任,但还是要根据实际的案件来进行判决;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偷税漏税罪”(逃税罪)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

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三、偷税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侵犯的是国家税收征管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

偷税行为,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包括伪造、要造、隐匿、擅自销毁用于记帐的发票等原始凭证的行为;

(2)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人;

(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

(4)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5)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

3、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

偷税漏税的行为会受到的处罚是比较重的,具体的处罚都是根据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偷税或者是漏税的数额来加以确定的。只要发现单位确实存在偷税或者是漏税的行为,并且能够获得证据,就可以进行举报,否则可能会构成诬告。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刑法中偷税漏税数额巨大判几年
    一、刑法中偷税漏税数额巨大判几年?《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


·在我国非法集资罪主要抓什么人?
    市面上有很多骗子谋骗普通老百姓,很多骗子就利用了非法集资这个方法为自己赚一大笔钱,随后就卷款逃亡。非法集资罪主要抓什么人这个问题就存在于老百姓们的生活...


·珠海市抢夺罪量刑标准
    不同的罪行会受到不同的处罚,而即使是同一个犯罪,由于所在的地区不同,即便犯罪情节都是一样的,可能最后的处罚都不同。这主要是因为各地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逃税罪的主体都有哪些人
    逃税罪的主体都有哪些人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


·逃税罪刑法和征管法的认定差异有哪些?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我们都会在日常中向国家缴纳一系列的税款,那么一些企业和高收入人群会利用伪造和报假账等行为来进行逃税,那么逃税罪刑法和征管法的认定差...


·在我国偷盗多少钱可以拘留?
    对于普通的盗窃行为,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其实要根据具体的盗窃数额和情节才能确定。这个时候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那么才会认定行为人构成盗窃罪,之后...


·盗窃罪扒窃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盗窃罪扒窃司法解释是什么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刑法中的单位犯罪的两种分类有什么?
    我们经常听到一个词就是团伙犯罪,这里面我们需要了解一种单位犯罪的概念,它的意思就是多个人犯罪例如公司,企业,机关等的犯罪团伙一起犯罪的,它与团伙犯罪又...


·那个机关可以批捕犯罪嫌疑人?
    一、那个机关可以批捕犯罪嫌疑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后,会通知执行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后,会通知被逮捕人员的家属。也...


·法律规定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法律规定什么是职务侵占罪利用职务上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将原本属于国家或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是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共同特性,这也导致了这两个罪名在司...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