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后对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判刑
www.nj64.cn
离婚后对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判刑
离婚后对方拒不支付抚养费轻者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不给抚养费的后果:
1、被起诉至人民法院。
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愿意支付抚养费的,那么未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对不支付一方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2、被强制执行。
法院审理结束后,判决被告应当支付抚养费的,那么被告当事人应当依照判决支付抚养费。判决下达后,被告当事人仍然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原告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冻结被告当事人名下的财产。
3、涉及刑事责任。
法院强制执行后,被告当事人故意转移名下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一经发现,将会涉及刑法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轻者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抚养费支付的期限:
1、抚养费一般应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成年为止。
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能够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达到了当地生活的一般水平,应当支付抚养费的父或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
3、子女成年后,父母仍需支付抚养费的情况:
① 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是收入不能够维持其基本生活的;
② 在校就读的;
③ 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注意:自最新的民法修改后,我国的民事诉讼时效由两年变为了三年,即被抚养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权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的追索。
孩子是一个家庭得到未来,同时也是国家的未来,为了保障孩子的合法利益,对于拒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要知道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是可以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其目的在于保障孩子能在一个健康的环境的成长。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起诉书的内容是什么?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起诉书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
·
一、夫妻离婚后才办理财产分配吗?
一、夫妻离婚后才办理财产分配吗?1、一般都是在离婚以后才办理财产分配的,不过,双方自愿在离婚之前就先办理好财产分配的话,法律上也不禁止,何时办理财产分...
·
一、我国法定多少岁结婚好?
一、我国法定多少岁结婚好?新婚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
·
人失踪了起诉离婚可以吗?
人失踪了起诉离婚可以吗?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
·
离婚前财产转移撤销方式有哪些?
离婚前财产转移撤销方式有哪些?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
·
第二次起诉离婚证据有哪些
当事人不管是第几次起诉离婚,若最终想要法官判决夫妻离婚的话,则此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确已感情破裂了,这样法院才会准予离婚。因此第二次起...
·
不动产登记与离婚有什么关系?
不动产登记与离婚有什么关系?不动产登记与离婚的关系是离婚的时候需要对于不动产进行一个登记,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是非常有可能会导致一个所有权的转移,也就是...
·
房屋买卖中违约金过高,是否可以调整?
1.依据《合同法》及相关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
·
抚养费的范围
抚养费的范围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二、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
·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一、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1、询问病史。(1)询问疾病:如有没有急、慢性传染病、心脏病、肾炎、精神病、重要脏器及泌...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