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谁赔?
www.nj64.cn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谁赔?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一般都是由肇事者支付赔偿金,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二、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需要注意的情况:
(1)定残日之前是误工,应计为误工费,定残日之后,属于残疾赔偿金。
(2)如受害人系没有收入的人员比如家庭主妇,是否赔偿误工费?我们认为,应当赔偿,可以参照一般家庭服务人员或者护工的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赔偿。因为,家庭主妇在照顾家庭等方面的劳动也是有价值的,只不过这种劳动的价值是隐性的而已。
(3)受害人有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适当赔偿;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如果其从事的第二职业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反之如果不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则不应予以支持。
(4)如果误工时间内包含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仍应计算在误工时间内,不能因系节假日而扣减赔偿数额。
(5)不予赔偿的情况: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未减少收入的,不予赔偿。比如,放暑假的教师在放假期间遭遇车祸受伤,工资照发,如赔偿,则与填补受害人实际损失原则相悖。当然如果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除了正常工资外还应该获得的其他收入,因事故不能获得的,应予赔偿。
对于那些由于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才能到单位上班的受害者,若是能够拿到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的,此时其可以要求造成事故发生的驾驶员,支付自己应得的误工费、医疗费等的赔偿,对于不予赔偿的情形,该受害者也是可以起诉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房子不住是否还要交物业费
现代的小区有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相关服务,并对小区做出相应的管理。对此,小区业主就需要支付一定的物业费。那要是在房子不住的情况下,是否还需要交物业费...
·
撞了别人的车要赔偿误工费营运损失吗?
撞了别人的车要赔偿误工费营运损失吗?撞了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因此而给对方造成误工损失或营运损失的,责任方要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
交通肇事脾脏损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交通肇事脾脏损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可以在治疗终结后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
·
酒驾车祸冒名顶替怎么判刑?
酒驾车祸冒名顶替怎么判刑?一般事故前提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者按妨碍公务行为看待。重特大事故情况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这按包...
·
哪些房产交易需要公证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了。所以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在可能涉及到大额财产时,比如:房产等,都喜欢去公证处公证一下。那么,在法律上,究竟哪些...
·
二手车需要买购置税吗?
二手车需要买购置税吗?一、二手车需要买购置税吗通常不需要,汽车只需要缴纳一次购置税,一般就是在新车购买的时候缴纳,二手车是不需要缴纳购置税的。但是...
·
车祸误工费营养费怎么理赔
车祸误工费营养费怎么理赔一、车祸误工费营养费怎么理赔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
·
一、醉驾致人伤害交强险会进行赔偿吗?
一、醉驾致人伤害交强险会进行赔偿吗?醉驾致人伤害交强险会进行赔偿的。交强险分为三块:限额分别是死亡、伤残110000元、医药费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如果...
·
物业费不交时需要打物业管理借条吗?
物业费不交时需要打物业管理借条吗?1、物业费不交时需要打物业管理借条,只要与物业公司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理赔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后,依据交警部门的责任判定,交通肇事着需按责任标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理赔标准在法律上有着具体而细致的规定,交通肇事者需按...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