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什么情况不能扣员工工资?


一、什么情况不能扣员工工资?


员工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是不能扣员工工资的。而可以扣工资的情况主要有:


(一)依法代扣工资。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员工的工资收入达到纳税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工资中扣除员工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部分,代员工向税务部门缴纳。


(2)代扣代缴应由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二)员工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处以纪律处分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和上海市以及企业有关职工奖惩的规定,降低其工资待遇。但是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因员工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实得工资20%,且扣除后的工资部分不得低于本9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企业员工工资构成及支付标准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下称“《办法》”)定义的工资和劳动部的规定大致相同,即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及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货币收入。


支付外籍员工工资有两种操作方式:


1、支付外籍员工人民币工资,并提供完税的税务凭证,由外籍员工根据需要自行到银行办理购汇。


2、外籍员工工资以人民币计价,由单位按规定到银行购汇后再以外币形式支付给外籍员工。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必须符合相应的程序要求,即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综上所述,员工正常在单位上班且没有违法规定或者给单位造成物质损害的情况下,单位是绝对不能随便就用各种理由扣除员工的应得报酬的,如果单位出现扣工资的行为是可能会被员工举报到劳动部门的,而此时单位面临的处罚将会是很严重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建筑工程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内容 建筑工程是很重要的工程,其
    建筑工程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内容建筑工程是很重要的工程,其工作量大,危险度高,受到很多相关政策以及法律的监管。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需要注意的方面有很...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下一步怎么办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下一步怎么办1.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下一步怎么办工伤鉴定结果下来后,可以向社保局申请工伤待遇的,需要提交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医...


·一、员工主动离职给补偿金吗?
    一、员工主动离职给补偿金吗?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规定是什么,有哪些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规定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规定是什么?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书面...


·人事聘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人事聘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


·哪些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哪些人可以聘请辩护人
    法律规定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他人来为自己辩护。但是实际上,大多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他们自己委托辩护人是不现实的...


·意外工伤死亡赔偿规定是什么?
    意外工伤死亡赔偿规定是什么?意外工伤死亡赔偿规定是可以领取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


·职工加班工资最高标准是多少
    职工加班工资最高标准是多少一、职工加班工资最高标准是多少?职工加班工资最高标准是本人工资的3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


·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书面证明。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那么...


·一、劳动者在实习期内提前三天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实习期内提前三天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试用期离职信,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需要办理离职手续...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