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合同违约后诉讼时效中止吗?


一、合同违约后诉讼时效中止吗?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二、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


诉讼时效期间分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的,所有民事法律关系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特殊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于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1.短期诉讼


短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1年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长期诉讼


诉讼时效期间就为3-20年。诉讼时效为4年的是,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3.绝对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绝对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合同违约后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时效情况可以根据法律中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是否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由司法机关根据合同违约的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合同违约是符合诉讼时效中止的发生合同义务变化的条件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编织袋购销合同模板是什么样的?
    编织袋购销合同模板是什么样的?编织袋购销合同合同编号:需方(甲方):签订地点:供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商业承兑汇票居间合同范本是什么
    商业承兑汇票居间合同范本是什么  商业承兑汇票居间合同范本  甲方(调资方):  乙方(居间方):  鉴于乙方帮助甲方获得实业集团商票贴现的业务,甲乙...


·一般来说无偿转租合同怎么写?
    一般来说无偿转租合同怎么写?一、一般来说无偿转租合同怎么写?甲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


·要式合同的要式的形式是什么?有哪些类别?
    要式合同的要式的形式是什么?有哪些类别?一、什么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


·影视作品的署名权转让合同
    影视作品的署名权转让合同影视作品的署名权转让合同协议编号: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委托人:身份证...


·合同生效的条件个人签订需要满足哪些
    合同生效的条件个人签订需要满足哪些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


·合同违约赔偿损失计算
    合同违约赔偿损失计算由于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特殊的情况而导致合同违约,依据通常的贸易合同条款,违约需要违约方支付合同违约赔偿金,违约金的...


·假合同生效吗?假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假合同生效吗?假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假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签订假合同只会影响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而假合同虽然在最初会给对方带来生活的甜头,却也伴...


·肖像使用宣传合同范本内容是怎么样的?
    肖像使用宣传合同范本内容是怎么样的?第一个部分就需要写清楚肖像使用方和授权方,并且根据广告法和民法通则,约定乙方为肖像权人,自愿按照甲方要求拍摄所属...


·在我国孕期合同到期如何顺延
    生儿育女这本来就是我国公民所享有的一种基本的权利,只不过现在人们是为了学业或者是工作有的时候会合理的安排受孕期,只不过是法律制度当中规定的职场女性绝对...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