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

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

一、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

是没有用的;


公民合法的房屋遭受到强拆时,被拆迁人通过暴力的方式对抗强拆的,会有一定的效果,但有可能构成人身损害的出现,被强拆人最好报警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强制拆迁的实施步骤有哪些

(一)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三)《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

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

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

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4.强制拆迁的期限;

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

6.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

8.制作《决定书》的机关名称和时间。

(四)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五)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六)强制拆迁开始,执行人员要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七)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要将强制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搬迁财物要制作清单,清单一式两份,由执行人、被强拆人以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拒不签名或者盖章的,要注明情况。

(八)强制拆迁房屋中搬出的财物,由执行强制拆迁的部门运送到指定场所,交给被强拆人。被强拆人拒绝接收的,应当办理提存公证。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屋是不可以进行强拆的,除非是公民的房屋有任何违建的行为,在没有任何违法的情况下被强行拆除就一定要用正规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千万不要使用暴力的行为来解决,这样不仅会伤害到他人也会伤害到自己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很多人可能会问,离婚和按揭贷款买房有关系吗?
    很多人可能会问,离婚和按揭贷款买房有关系吗?确实没有直接关系,但存在间接关系。有些地方对于买房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比如为了抵制房价上涨等等。买房之前有两...


·上海作为特大城市,房价过快增长一直是人们关心的话题,过快增长
    上海作为特大城市,房价过快增长一直是人们关心的话题,过快增长的房价给外地人定居上海增加了难度。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上海市陆续出台了一些购房政策...


·一、对于二手房应该如何查房产产权?
    一、对于二手房应该如何查房产产权?(一)仔细查看卖房者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您都知道买房时要看卖方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证件。但是,某些...


·按揭房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吗?
    按揭房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吗?  一、按揭房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吗  可以。但一般情况下银行和房管局在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变更所有人的。不过现在婚...


·江苏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国家对于农村人口私人占有地的征收,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也成为了一个热议的话题,而各省的具体补偿标准根据各省实际情况都会有所不同,那么江苏省农村房屋拆迁...


·一、房屋买卖的附随义务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
    一、房屋买卖的附随义务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


·一、跟房东店面租赁需注意事项?
    一、跟房东店面租赁需注意事项有哪些1、双方好约定好租金。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等费...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手续有哪些?
    人们在婚前由于一起生活,必定有许多共同财产。而这些财产,在离婚时都需要夫妻双方进行分割,而房产就是其重要部分。那么,夫妻离婚房屋过户手续有哪些呢?为此...


·如果该自建房是一方婚前建造
    如果该自建房是一方婚前建造,在结婚之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并且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产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该属于婚前建造房屋...


·房产继承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当面临房产继承纠纷时,我们应首先考虑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功再考虑提起诉讼,而说到提起诉讼就一定要涉及到起诉书的撰写问题,很多人在起诉时都不知道起诉书...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