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般自费出版合同要注意什么
www.nj64.cn
一般自费出版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一般自费出版合同要注意什么?
1、出版补助的金额
一般合同中都要注明作者需要补贴的金额,金额有时候包括审稿费,有时候不包括。如果作者需要开发票的话,就应该把所有费用都写到合同中去,包括额外的审稿等费用。比如出版费用10000元,审稿费2000元,一般出版社会在合同中标明“出版补贴壹万元整”,然后审稿费另行交付审稿者。这种情况您也可要求出版社把审稿费也写入合同,标明“出版补贴壹万贰仟元整”。
2、有没有其他收费
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确定好所有费用的承担者,比如排版费、设计费、印刷费、样书快递费用等等。
3、赠送样书数量、是否为精装书
样书数量一般会在合同中体现,但是否为精装书一般不会体现,图书质量好坏也无法体现。所以作者在签订合同前最好看看该社以前出版过的样书。然后根据质量好坏再确定出版,或确定样书数量。一般精装书样书较少。
二、自费出版的概念
自费出版由作者自负盈亏,出版商在作者交付的出版费用中获取少量的出版利润,如代理作者发行也获取部分发行利润。自费出版在国内外都存在,自费出版工作多由民营出版商承担。
自费出版同样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批的正式出版物,内容经过编辑变成出版物的一种行为或过程。它一般分为选题、组稿、编辑、出版、印刷、发行”这些环节。我国大陆出书程序严格,先报选题、再行三审三校质量抽检、一本书的问世首先要依据《出版管理条例》报省一级新闻出版局审批,获批后还须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三、出版者的群里和义务
(一)出版者的权利内容
1、版式设计专有权。版式设计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面和外观装饰所作的设计。版式设计是出版者,包括图书出版者(如出版社)和期刊出版者(如杂志社、报社)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出版者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即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2、专有出版权。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双方订立的出版合同的约定享有专有出版权。其他出版者未经许可不得出版同一作品,著作权人也不得将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作品一稿多投。图书出版合同中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但没有明确具体内容的,视为图书出版者享有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出版图书的专有权利。专有出版权是依出版合同而产生的权利而非法定权利,因而严格意义上讲它不属于邻接权范畴。报纸、杂志社对著作权人的投稿作品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先载权。但著作权人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在30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出版者的主要义务
1、按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
3、重版、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
4、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5、对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的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尽合理的注意义务,避免出版行为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等民事权利。
很多人以前自己没有接触过作品出版的这件事情,在自费出版的时候可能就因为没有审查合同,误认为除了出版费之外不需要再交其他任何费用,结果对后期的排版费,甚至于是快递费都没有做好任何的心理准备。其实这些在自费出版合同中都写得很清楚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合同无效和效力待定的异同是什么
合同无效和效力待定的异同是什么?合同无效和效力待定的区别在于:(1)欠缺有效要件的性质不同。无效合同欠缺的是合同的根本有效要件(即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它往往...
·
第三方抵押担保合同的内容 通常情况下,在担保合同中要不是抵
第三方抵押担保合同的内容通常情况下,在担保合同中要不是抵押物要不是抵押人,当担保在抵押人的情况下,一般是有第三方担保的,那么第三方抵押担保合同包括哪...
·
一、合同没续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合同没续可以随时辞职吗?合同到期了,辞职直接走是可以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是违法的。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
·
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合同违约怎么赔偿??一、合同违约怎么赔偿?依照我国《合同法》规定,如果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发生违约的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强制履行、赔偿损失...
·
法律上签约合同想毁约怎么办
法律上签约合同想毁约怎么办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后,如果想毁约的,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毁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四十...
·
旅游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旅游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是怎样的?旅游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为正确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
大家都知道,合同是作为约束双方的重要文件存在。而生活中不慎遗
您都知道,合同是作为约束双方的重要文件存在。而生活中不慎遗失合同的现象也是大有存在。那么,您就有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丢失怎么办这个疑问了,今天我们我们也针...
·
什么叫租赁合同诈骗返还违法所得吗
什么叫租赁合同诈骗返还违法所得吗?租赁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
·
签订合同后的口头约定有效吗
签订合同后的口头约定有效吗我们都知道签订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那么签订合同后的口头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我们口头做的约定在什么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
·
合同到期就可以辞退吗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