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怎么对其进行处罚?
www.nj64.cn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怎么对其进行处罚?对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政处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1)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4)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6) 产品标识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 (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7) 销售者销售前述(1)、(2)、(3)、(4)、(5)所列的禁止销售的产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8) 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在我国的司法实务中,只要是生产、销售了假冒伪劣产品的,都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是刑事处罚,但是具体的处罚是根据行为人所实施的具体行为裁定的,一般,如果金额没有达到五万元,那么就只会处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就应当进行定罪量刑。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劳动合同新规定至少要签多少年
劳动合同新规定至少要签多少年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的最低年限。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进行约定即可,可以是一年、两年,也可以是五...
·
劳动合同纠纷维权律师费用怎么收取?
劳动合同纠纷维权律师费用怎么收取?①代理费:A、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律师工作所需耗费时间,代理律师知名度和经...
·
家装油漆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家装油漆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如果你正在装修自己的新家,那么家装油漆工程质量问题一定是你所关心的,因为这关系到全家人的健康问题。尤其是在这个以好充...
·
劳动合同法第3条内容具体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3条内容具体是什么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
·
两处骨折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在日常工作中,由于长时间工作带来的疲劳与一些工作的危险性质,员工可能会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受伤或者伤残,例如两处骨折怎么申请工伤认定。那么作为签署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补签后有双倍工资吗
正常情况下,在劳动者入职不久后,用人单位就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究竟有哪些呢?此外,在实践中,若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
·
加班期间的工伤死亡是否有赔偿?
一、加班期间的工伤死亡是否有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工作岗位上意外死亡,遭遇事故伤害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
劳动仲裁裁决了多长时间结果
劳动仲裁裁决了多长时间结果一、劳动仲裁裁决了多长时间结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从立案到结案是45天,特殊情况可由院长批准延长15天,因此一般...
·
一、停工的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
一、停工的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
·
工艺品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
工艺品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工艺品购销合同第一条:就关于甲,乙计划合作一事,在双方充分沟通,友好磋商达成计划共识如下: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