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集资房买卖土地使用证不过户吗?
www.nj64.cn
集资房买卖土地使用证不过户吗?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集资房能否买卖,首先应当看集资房的卖方者是否拥有基本全部产权,包括是否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同时还要看其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件等。一般来说,集资建房在取得房产证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交易后,即具有商品房的性质,可以自由交易。集资房是单位和职工共同出资建造的。这种情况下,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产权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集资房买卖必须要完成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过户手续。二、集资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集资房与一般商品房相比较,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区别。1、一般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商独立开发的一种产品,再通过市场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属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所以,一般商品房的消费群体广泛、没有特别限制。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2、集资房建设与一般商品房在各种手续的申办上也存在区别。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发经营一般商品房必须“五证俱全”,即要同时具备《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销售许可证》。一般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让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标、拍卖、挂牌以及市场转让的方式。综上所述,之前有些企业会集资建房,这种属于福利性的住房,企业分配给职工。如果买卖这样的集资房,和普通商品房一样,同样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将土地证过户。需要双方带上买卖合同、土地证原件及房产证等,去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征收土地留用地安置标准是什么
征收土地留用地安置标准是什么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的10%至15%安排,具体比例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以及项目建设情况确定。但...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区别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区别是什么?我国施行的土地公有制,有土地国有制和土地集体所有制两种表现形式。因此,土地使用权也分为两种,即国有土地使...
·
什么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
什么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农村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
·
征地补偿村里的程序是什么?
征地补偿村里的程序是什么?在现代社会,很多地方都在拆迁,一旦涉及到拆迁的问题您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征地补偿费用,除了这个之外,作为被征收土地的人,还应该...
·
土地使用权入股相关税费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入股相关税费有哪些?在实际中,对于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是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行处置手上的土地使用权的,比如入股、出租等等。...
·
湖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
·
设计单位要在当地备案吗
在当地备案是一定需要的。合同备案流程有以下几个方面: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
沈阳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沈阳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的办理流程《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
·
土地使用权解释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解释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1、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
·
耕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
我们国家的土地分两种类型,一种国家所有一种就是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在农村和城市郊区实施。那么关于耕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耕地也是可以办理土地使...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