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户多宅补偿时,是按照户口还是房屋面积?
www.nj64.cn
一户多宅补偿时,是按照户口还是房屋面积?
一、一户多宅补偿时,是按照户口还是房屋面积?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一户多宅补偿是按照房屋面积来算的。
二、一户多宅拆除怎么补偿?
1.现金补助
这个补助主要包括宅基地所有权补偿价和集体住房补贴价,一户多宅的情况下,房屋还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因此可以按照集体补偿价获得一定的现金补偿。而宅基地补偿价格是按照法律规定允许的宅基地面积进行的,违规的宅基地享受不到。
2.产权互调
这种情况是指在相同的宅基地面积下补助房屋,对于多余的房屋,也一并计算房屋的面积,给予房屋的补贴。这种情况下,村民通常可以拿到一栋两楼或四楼的房子,但宅基地不变。
3.自愿退出
如果农户朋友自愿退出多余的宅基地和宅基地复垦等,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当然这主要是针对通过合法买卖或者继承等原因产生的宅基地。
三、国家会怎么处理农村的“一户多宅”?
1、合法的确权
如果你的好几套房屋都是有合法的原因,那么恭喜你,这些房屋都可以确权,比如说因为管理部门自身原因造成的“一户多宅”、由于上一辈去世造成的“一户多宅”、多处宅基地加起来的总面积不超过确权标准面积;如果你的房屋没有合法原因,比如说购买了村民的土地,建了好几套的房屋,那你也只能确权一处。
2、交纳有偿使用费
这个政策其实只是在个别的省份有实施,比如说山东省,今年的宅基地改革政策中就有探索建立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具体的有偿标准还未对外公布。不过规定那些“一户多宅”的村民所缴纳的使用费都将会作为集体资产,由所有成员共享,比如用作村里的集体配套设施费用。
3、暂时保留
有些村子在搞乡村旅游项目,所以有些老房子作为古建筑或者保护文物,那就不适合拆除,但是也不适合强制没收,所以就允许这些房屋保留,不过还需要全村的人都同意才行。
4、强制拆除收回
其实,目前国家对于农民超范围获得的宅基地的处理原则是:“少收、慎收、尽量不收”。
所以,一般情况下很少有强制拆除的发生,除非是建新未拆旧、不满足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强行占据、骗起批准宅基地修建房屋这两种情况。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新婚姻法对婚前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可以选择结束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特别是房产。房产可以协议分割,协议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给双方一个...
·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达成一致之后,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的,但此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我国住建部统一制定的,除...
·
离婚时怎么分割按揭房
按揭贷款买房是近些年新生事物,离婚诉讼中分割按揭房屋亦成为司法实践中必须解决的新问题。那么到底离婚时怎么分割按揭房呢,分割完之后怎么办理过户呢,其实也...
·
婚后买房的规定有哪些
婚后买房的规定有哪些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
·
一、法院对离婚中按揭房屋的处置原则是什么?
一、法院对离婚中按揭房屋的处置原则是什么?对于“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一般只需从还贷的时间上进行判断,只要是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可认定为用夫妻共...
·
企业产权房子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产权房子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相对于普通住房拆迁补偿的简单公开,企业拆迁时需要计算更加复杂的损失类型,因为企业的拆迁活动,至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
·
买房子的五证都有哪些
买房子的五证都有哪些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的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简单来说...
·
房产证署名的法律后果
1。产权证登记在“准夫妻”名下:这种情况,房屋被认定是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被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首付款被认定为赠与夫妻...
·
小产权房售房协议书范本
您可能都听说过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与其他房产比较起来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小产权房并不具备房产证。但是您如果有购买小产权房的想法,买卖双方一定要签订小产权房售...
·
借他人名义购房的风险都有哪些
随着各地限购政策一出,不少人瞬间就不具有了购买房屋的资格,但此时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又急需购买一套房产,于是就会选择借他人名义购房,需要注意这样虽然会得到...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